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网络电视台 >

广电组建IPTV王牌之师(2)

来源:综艺报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2 11:28 
核心提示:角色定位 合资公司究竟是CNTV的,还是百视通的? 依照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总编吴纯勇的判断,合资公司作为合并后的集成播控总平台的运营方,既不是CNTV,也不是百视通,而是 CNTV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两大股东合资

角色定位

合资公司究竟是CNTV的,还是百视通的?

依照三网融合研究专家、融合网总编吴纯勇的判断,合资公司作为合并后的集成播控总平台的运营方,既不是CNTV,也不是百视通,而是 CNTV与上海广播电视台两大股东合资的独立第三方。这与CNTV方面对本刊的回应完全一致。

CNTV是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广播电台是第二大股东。“所有 IPTV业务基于集成播控平台的管控进行,拥有集成播控平台才对业务具有真正管控权。CNTV作为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者,成为控股方在情在理。”CNTV相关负责人表示。

之前百视通的角色是上海广播电视台的具体操作方,平台合并以及合资公司成立后,将成为合资公司聘请的技术提供商。为此吴纯勇判断,今后百视通的现金流及商业模式将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1、IPTV业务分成;2、为合并之后的播控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获得收入;3、对上海地区IPTV用户进一步深耕细做。

目前,合作的双方均已成立筹备组,分头推动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和双方签约的承诺,3月31日之前必须成立合资公司。而平台合并和业务整合也要求大部分试点地区要与合资公司成立同步完成。”CNTV方面表示,CNTV会将IPTV业务全部放在合资公司,“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承诺和诚意。”

筹备工作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合资公司注册事宜,包括拟定章程、选址、工商申请等。“注册地还没有确定。”

第二,合资公司和双方承诺的具体的业务推进。一是集成播控平台合并,原上海广播电视台建设的集成播控平台和各地分平台整体并入CNTV中央集成播控平台。作为技术上的备份平台。合并后的总平台即为全国惟一的IPTV集成播控总平台。平台可经营性业务由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来运营。“上海广播电视台原有的IPTV集成播控平台并入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各地分平台并入各地的中央集成播控分平台,形成用户统一管理与内容统一管理,从而完善全国IPTV中央集成播控平台的两级架构管理体系,这需要大量技术上的工作。”

二是内容合并,双方承诺把各自的内容都投入到总平台,百事通的内容要通过CNTV集成播控平台来发布。在原有各自独立的内容体系上做内容整合,势必会带来产品变化,所以产品也要进行整合。此外,与电信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等还需要进行大量市场和商务上的整合。“合资公司内部有财务、法务等方面的细节需要通过筹备组进行详尽的工作。”

第三, 虽然是最后一道“ 工序”,但却是最关键的环节,即用户切换。“用户切换是总局政策最终的实现点,不仅需要大量的前期工作,还要保障切换过程中用户服务能够平稳过渡。”(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