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广电 > CMMB >

探索CMMB的应用模式(5)

来源:移动Labs > 博客 作者:老侯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5-25 16:12 
核心提示:数字化时代的通信业,还没有出现一位能与模拟时代爱尔兰相提并论的聪明人。缺少伟大的智慧来引领数字时代的新航程,这让当今的电信运营商过得比较辛苦。缺少引领航程的高人,只能靠体力和人多来弥补了。例如,中国

数字化时代的通信业,还没有出现一位能与模拟时代爱尔兰相提并论的聪明人。缺少伟大的智慧来引领数字时代的新航程,这让当今的电信运营商过得比较辛苦。缺少引领航程的高人,只能靠体力和人多来弥补了。例如,中国移动的10086的客服座席数量,每年都在不断地增长,被迫安排更多的青年男女应对客户业务咨询和投诉的排队困境,反复面对“猫吃SIM卡”的客户服务难题。

中国电信在大力推动光网工程,十二五的重中之重是将光纤铺到千家万户。铺光纤的主要经济开销是挖沟开槽,把土挖出来再填回去,完完全全的一个体力活。追根溯源,也是宽带通信缺少伟大的排队智慧造成的无奈之举。“最后一公里”的通信线路是经济上的稀缺资源,运营得好需要宽带通信排队理论来指导。中国电信为绕开缺失排队理论的羁绊,誓把通信线路变得经济上不稀缺,要多少有多少,就不用排队了,充满革命理想主义色彩。中国电信已做过市场分析,“我国中部地区宽带回收期是11年,西部地区是一辈子回收不回来,是亏本的”(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语)。以前的“小网通”就是这么干的,最后通过行政管理手段让“小网通”落幕。当今中国电信与时俱进,面对缺少好作家没有新剧本的现实,选择翻拍历史剧来求生存。在现行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中,不会让高管在一个岗位上干10年不轮换的。所以,中国电信翻拍历史剧,是集体决策之后形成的科学意见,科学地让全国人民承担责任。

想绕开缺失数据通信排队理论的羁绊,CMMB是可选择的另一种集体意见。仍将“最后一公里”的通信线路定位为经济上的稀缺资源,技巧是将宽带数据双向通信的排队难题转换成已经初步解决的窄带数据双向通信排队难题,从而规避了宽带数据通信带来的排队新羁绊。一方面,通过窄带双向数据链路(如TD-SCDMA)完成宽带数据通信的用户申请服务;另一方面通过CMMB履行宽带数据内容的单向下发,因终端只须被动监听而无须主动发起接入请求,从而用新的宽带技术手段规避了“最后一公里”中音视频数据获取的排队课题。

基于上述技巧,在CMMB应用模式中,将由三类经济行为来履行经济责任:一、通过预约订购完成消费者对经济稀缺资源(如音乐、视频、新闻、电子书等)的排队请求;预约订购可以是逐跳(Hop-by-hop)完成,从而能与特定的商务模式融合形成商业附加价值链。二、通过CMMB完成已订购信息的实时配送。不管是物质商品配送,还是信息商品配送,消费者总是会要求快递送货上门,经营者需要在节约“最后一公里”传输成本和扩大消费群之间取得平衡。三、通过双向交互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要求。消费者对个性化的需求是无止境的,同时对商家也是有经济价值的。长尾理论提供了这方面的指导意见。

经济上,资源越稀缺就越有商业价值。与实物资源一样,信息资源也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资源的稀缺程度。差别在于信息资源的可复制性,使市场的供求关系变化规律会有别于实物资源。例如,实物资源供应链受地域的影响特别大,而互联网使信息资源供应链几乎不受地域限制。

同时,信息传播方式相关的一些因素也会显著影响信息资源的稀缺性。未经过系统的研究和分析,略举几个例子。

一是信息资源的可传播周期,即时效性或有效期。新闻信息有效期属于短类型,以秒为单位计量。对消费者而言,信息资源越具有新闻性,它的生命周期就越短,就越会强化 “过期作废”的消费体验。“经典”作品的有效期属于长类型,如中国的《易经》、《诗经》、《论语》等经典型作品已有几千年了,还将存活几千年。基本上可以推断,信息资源越具有成为“经典”的潜质,它的生命周期就越长,就越易形成“我要收藏”的消费体验。(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