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中国广电班底浮出(2)

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卢晓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1-16 09:21 
核心提示:据记者了解,负责运营管理国家的广电光缆干线网的中国有线是国网的重要基础,但此网非彼网。 曾会明对记者表示,中国广电说的全国一张网,应该指的是全国有线全程全网、统一运营。但中国有线目前只是骨干网加海南省

据记者了解,负责运营管理国家的广电光缆干线网的中国有线是国网的重要基础,但此网非彼网。

曾会明对记者表示,中国广电说的全国一张网,应该指的是全国有线全程全网、统一运营。但中国有线目前只是骨干网加海南省网,后者是前者的基础而非重合。

此外,国际电视涉足于电视剧制作、版权销售、广告经营、体育赛事运营以及播控平台等等业务则意味着中国广电有可能将在号段、宽带业务之外,拥有文化传媒资源。

吴纯勇对记者表示,“中国广电要想在竞争中取得优势,与三大运营商直接竞争只能是死路一条,还是要利用老本行,加强自己节目内容制作、传输等层面的自身优势。”

资金始终是难题

不断喊狼来了的中国广电,这次真要挂牌了么?

对于中国广电有可能在春节前挂牌的消息,吴纯勇对记者说:“是否春节前挂牌并不重要,中国广电的角色在5到10年内,就是一个象征性的意义。它成立的意义在于广电分散的运营商终于有了一个国家级的主体,能为广电行业争取到一些有利资源和政策。”

但即便是作为象征意义,中国广电面临的困难却依然很多。据曾会明引用的数据表示,工信部统计整个有线网络行业2013年预估业务收入约为700亿,还不到电信业的7%。

事实上,在筹备的4年间,中国广电即将挂牌的消息不断传出。希望数次出现,却又归于沉寂。

资金始终是困扰中国广电挂牌成立的大问题。2012年10月,中国广电的组建方案获得国务院原则通过,确定由财政部出资40亿,广电自筹5亿,由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

尽管这个金额比之前的800亿元方案已经小了太多,而2013年8月也有国网筹备资金已经到位的消息传出,但中国广电挂牌的消息却又再度归于沉寂。

事实上,45亿对于中国广电初期的筹备也并不够用。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财政部实际批给国网的钱已经远超这个数字。

他对记者表示,“实际上原来的45亿也不是最终确定下来的方案。2013年,总局帮着又争取到了一笔资金。具体数目我不能说。我只能说,数目不止一百多个亿。”

而中国移动的缺位,也意味着缺乏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广电将无法借鉴三大运营商的成熟运营经验。

曾经有消息称,中国移动将入股中国广电,并派出一名副总参加中国广电的组建。但根据任命来看,中国移动缺位后,中国广电的组建将由自有力量完成。

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分析称,随着2013年末工信部正式解除了中国移动的固网经营禁令,中国移动入股的可能性已经不大。

此外,中国广电已经把自己从3G时代拖入了4G时代。但拥有CMMB技术的广电在4G时代却并没有取得优势。上述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4G没来之前,CMMB还拥有一定优势。但4G打破了原来在广电传输技术层面上的制约,CMMB已经成了鸡肋。

尽管业内对中国广电能成为第四大运营商表示并不看好,但不管前路有多坎坷,中国广电这个历经波折的第四大运营商就要来了。正如曾会明对记者所说:“不具备加入战局能力的国网,做好自己的事情最重要。”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