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管理机构 >

首批虚拟运营商年底将拿牌照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古晓宇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25 13:55 
核心提示:有参与移动转售业务申请的企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虚拟运营商首批名单的公布时间可能会是在本周四(26日)。实际上,今年的工作日满打满算也只剩下5天了,因此虚拟运营商名单的公布可谓指日可待。

在工信部部长苗圩透露今年年内将发放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后,昨天记者从相关申请企业处了解到,首批名单有望在本周公布,不过一些已经与运营商签约的企业可能会无缘首批。

在周一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部长苗圩称,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面,工信部已收到正式申请10份,首批试点批文将于年内下发。而昨天,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表示,工信部近期将正式给10家左右虚拟电信运营企业授牌。

有参与移动转售业务申请的企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虚拟运营商首批名单的公布时间可能会是在本周四(26日)。实际上,今年的工作日满打满算也只剩下5天了,因此虚拟运营商名单的公布可谓指日可待。

自今年5月移动转

售试点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民营企业积极响应。按照三家运营商公布的情况,目前已有16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电信签约,14家民营企业与中国联通签订商业合同,有17家民营企业与中国移动达成合作意向。这些民营企业正在准备申请材料,陆续向工信部提交。

虽然这当中有一些企业同时与两家或者三家运营商签约,但工信部表示共收到10份正式申请,这意味着已经与运营商签约的企业并非都能获得首批牌照。据入围名单的企业相关人士解释,这可能是因为当中一些企业递交材料过晚未能赶上首批,或有的尚不具备虚拟运营商业务推出的条件。据知情人透露,迪信通、京东、阿里巴巴等企业有望出现在首批名单中,而两家大型家电连锁国美和苏宁或无缘首批。

解读 民资进入电信领域

2012年6月工信部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拉开我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在电信损域健康发展的序幕。上月,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通告,决定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期间,转售企业经营的移动本地、长途、漫游通话、短信、彩信和数据等转售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对转售企业取消网内网外差别定价限制。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发放,意味着经过一年半的努力,民间资本进入电信损域终于结出果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张峰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电信损域向民间资本开放最核心的内容之一,这是当前通信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增长最快的损域。长期来看,民间资本进入移动通信损域,必将进一步激发市场竞争活力,有助于优化市场竞争格局,提升竞争层次和服务水平。

“我们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审查工作,力争年底前能向一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颁发试点批文,在引导民间投资电信损域方面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张峰说。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