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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国企垄断需要一个支点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27 15:48 
核心提示:这不是公众期待的结局。虽然说,在很多次无功而返之后,公众预期已大打折扣。但是这一次,我们宁愿投下更多的信任票。因为这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第一次以《反垄断法》和相关配套行政法规为依据,向国企垄断发出的第一次面对面挑战。

在一次高调亮相,并将反垄断矛头指向中国电信业之后,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不再发声。之后,关于“神仙打架”的说法,关于注定“和解”的猜测,成为对这场尚未开花结果的反垄断之战的民间判词。首次针对大型国企的反垄断调查,难道真的会跟过往很多次直指垄断的宣言一样,最终归于沉寂?

这不是公众期待的结局。虽然说,在很多次无功而返之后,公众预期已大打折扣。但是这一次,我们宁愿投下更多的信任票。因为这是一个国家权力机关,第一次以《反垄断法》和相关配套行政法规为依据,向国企垄断发出的第一次面对面挑战。

我们不在乎这其中有没有所谓的利益纠葛或者阴谋论。我们更关注这样一场调查将以何种方式演进。本报获知的信息称,刚刚成立不久,人员编制不整的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在接到专业人士的实名举报之后,根据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依照法定程序展开了这一场反垄断调查。尽管外界对这一说法颇多猜疑,不过我们认为,与其关注动机,不如一起推进进程,并且促成有利于市场公正的结果。

的确,调查尚在进行中就定论中国联通(600050,股吧)和中国电信“价格歧视”有不妥之处,然而这并非不可原谅。发改委反垄断局在做一件从未有人尝试过的工作——《反垄断法》实施三年,尽管舆论对于大型国企垄断的批评从未间断,但是由官方发起针对性的反垄断调查,却从未实现零的突破。

现在,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跳开了反国企垄断的帘幕,我们期待这幕大戏可以有始有终。没有错,反垄断调查是可以以和解结束的,不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解的前提是,被确证滥用垄断地位的企业不仅要为此付出代价,还要采取切实行动纠正错误,直到消除因滥用垄断地位而导致的市场不公。如果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真的能够在法律框架下纠正其错误,使宽带接入市场实现公平竞争,这样的和解,相信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乐见其成。若非如此,调查就绝不应该终止。

我们认为,公众有疑问,是因为就此案而言,执法部门公开的事实还不够。我们希望看到有关此次调查的全部文件 (除非涉及商业机密),在两家电信企业是否垄断以及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上,我们建议采取更为民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听证。执法者与公众都应该相信,在与各种既得利益的角力当中,只有公众监督可以驱散围绕这场调查的所有猜测和疑虑,只有公开性的阳光可以穿透各种暗箱操作和利益交换的阴云,并换得对这场调查最有力的民意支持。

相较于电信业反垄断一案,我们更重视此案具有的示范价值。在相当广泛的层面上,国企垄断被当做中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合理存在,滥用垄断者则动辄以维护国家利益为辩词。我们以为,这场调查除了对电信宽带服务垄断一案有一个公断,还应以行动昭示:法无例外,任何企业和行政机构都没有资格挑战法律权威,尤其是被称作“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国家执法机关有能力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众利益和市场公平。

反国企垄断需要一个支点,只有在这方面实现突破,《反垄断法》才不会成为一部无人喝彩的默片。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坚信,这场针对大型国企反垄断的“首秀”不仅应该有一个令希望燃起的开头,还应该有一个经得起推敲和质疑的过程,一个足可印证中国市场经济演进史的结果。现在,这样的公共信念是否会落空,答案就在执法者手中。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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