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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或将打开电信重新布局缺口 文化创意产业受益

来源:中国经营报——中国经营网 作者:屈丽丽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1-19 14:25 
核心提示: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反垄断案正在上升为一场舆论之争,无论垄断与否,值得注意的是,几乎与电信反垄断案前后脚,10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强调并重申了两年前《文化产业振兴

2011年11月19日,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的反垄断案正在上升为一场舆论之争,无论垄断与否,争论各方无非是希望影响国家在这一产业布局上的决策。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此次反垄断或将为电信产业的重新布局打开缺口。”值得注意的是,几乎与电信反垄断案前后脚,10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强调并重申了两年前《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对网络基础设施的要求,即“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实现互联互通”。

《决定》提出未来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意味着久拖未决的三网融合问题很可能会因《决定》的实施加快脚步。

宽带低速率背后

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反垄断中,有一组关于宽带上网平均速率及其价格的数字,正是这一组数字,激起了舆论对这一案件的普遍关注。

这组来源于《2011年蓝皮书-中国信息化形势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指出,截至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是,平均一兆每秒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那么,究竟谁造就了宽带的低速率?

一位接近电信业高层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宽带速率上不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网络技术发展速度快,工信部的管理手段和规则相对滞后。”

他举例说,“在电信产业,带宽的重复销售是很普遍的现象,A企业买了一定数量的带宽,虽然这些带宽的使用权归A企业所有,但管理权却在电信企业,如果A企业使用不饱和,这些带宽就会被重新买卖。”

“带宽的重复买卖往往是私下操作,而上至高层,下至最基层的机房工程师,都有可能从这种业务里谋取到个人利益。”在陈先生看来,“即使如此,你也很难说带宽重复销售就一定违法(如果收入不落入个人腰包的话),因为这里面有一个资源整合的问题,资源整合与重复销售导致使用撞车,需要有一个规则来协调,以确定两者之间‘度’的把握。”

除了带宽的重复销售,跨省的远程传输是否违规也有待进一步确定,尽管技术上的远程传输没有问题,但各地方的通信管理局大都禁止远程传输的行为,即企业的服务器资源放在A省,但却在B省购买带宽资源,那么A省的通信管理局会以整肃市场或网络秩序为名来调查你,并最终禁止这种行为。

“可实际情况是你可能在A省根本就买不到带宽资源,或者根本就拿不到一个适合企业运营的带宽价格。最终的结果是带宽资源的地方垄断,限制了跨省之间的竞争,导致了下游一些企业的速度之伤。”陈先生说。

盛大切客网技术部经理,原驴妈妈旅游网创始人兼技术总监许俊则告诉记者,“宽带速度上不去,从国际出口来看是因为内容监管及维护成本的问题,而从国内来看,则有运营商长期竞争战略在里面。”

以家庭宽带接入为例,几年前1M或2M的包月是120元,而现在8M或10M的价格依然是120元,消费者会觉得宽带速度上来了,价格便宜了,但实际上这些带宽资源一直就有,运营商限制速度的原因是因为要考虑到后续竞争以及留足国内市场竞争的空间的需要。

高价格下的畸形产业链

与速率直接相关的是价格。在陈先生看来,“由于价格制定混乱,造就了电信下游的畸形产业链。”

“以IDC(数据中心)为例,要使一个数据中心正常运营,它从联通或电信拿到的带宽价格必须在35万元/G以下,20万元/G才能获得比较好的赢利,但大量IDC面对的价格却高达100万/G甚至120万元/G。”(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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