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LTE >

中移动副总裁李正茂:中国4G全球化之路(4)

来源:搜狐IT 作者:毛启盈 宿艺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4-02-21 17:41 
核心提示:【解读】: 3G时代,微信等OTT业务的冲击令中国移动印象深刻。从运营商角度来看,OTT业务就是互联网公司基于运营商网元搭建的平台应用。好处是产品迭代迅速、平台化应用几乎免费,对通信产品有明显替代作用。不足之

【解读】:3G时代,微信等OTT业务的冲击令中国移动印象深刻。从运营商角度来看,OTT业务就是互联网公司基于运营商网元搭建的平台应用。好处是产品迭代迅速、平台化应用几乎免费,对通信产品有明显替代作用。不足之处在于在基础通信方面并不能达成运营商级水准,如全程全网、广域覆盖,应急保障等。不过因其免费策略,用户并不会过多追究和抱怨。

美国互联网巨头Facebook刚刚宣布,与OTT通讯应用WhatsApp达成了190亿美元现金加股票的收购协议。52个人的团队、三年时间、连接了4.5亿用户、活跃度70%、每天WhatsApp上发送的消息规模达到全球电信的短信数量,并且创造了190亿美元的公司价值,这同样令全球运营商们震撼。

李正茂在接受搜狐IT独家专访时,也谈到了运营商应该如何应对OTT的冲击。李正茂认为,运营商在4G时代应全面加速自有业务融合,可以将语音、短信、彩信、视频、应用等不同业务进行打包。运营状况只有顺应通信发展趋势,进行自我革命,打通融合通信(Rich Communication Suite)业务,才会彻底改变传统通信行业的现状,更好地应对互联网OTT产品的竞争与合作,并且可以对全球移动互联网产业带来新的机遇和爆发点。

GTI是什么?

GTI是英文Global TD-LTE Initiative缩写,中文含义是“全球TD—LTE发展倡议”组织。2011年2月,由中国移动倡导,全球8个主要运营商发起,在巴塞罗那全球移动通信大会上宣布成立,背景是TD-LTE正处于最后的产业化关键阶段。2014年2月,是GTI组织成立三周年。中国移动总裁李跃等高管都将出席GTI 2014峰会。

GTI也是作为中国移动副总的李正茂分管业务之一,李正茂认为,GTI三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GTI成员数量本月刚刚超过100个,而且正好是中国电信(2月13日),因为中国电信也拿到了TD-LTE牌照,并且正在部署商用网络。

2、推动了TD-LTE产业的全球化,除正式成员外,GTI还有70多个产业合作伙伴,覆盖了全球主要的电信设备商、终端厂商、应用开发商、仪表测试和芯片企业。

3、加速全球TD-LTE技术商用,目前全球已部署TD-LTE网络28个,年内计划还将有40个商用,预计2014年底前全球将有近60个TD-LTE商用网络部署,覆盖全球一半以上人口。

【解读】:GTI由中国移动发起,并且秘书处就设在中国移动,由中国移动研究院一位副院长兼任GTI秘书长,中国移动是GTI核心成员,这在很多国际组织发起、建立、运行过程中,都是很少见的。

中国移动作为全球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伴随年内50万个TD-LTE基站建设,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4G网络运营商,对全球TD-LTE网络部署有着极大的示范作用。同时,作为全球最大CDMA运营商中国电信的加入,也将加速国际一些CDMA运营商对部署TD-LTE网络产生兴趣。

也许最大的利好还不止于此,就如李正茂所言,未来5G将只有一个标准,由GTI推动的TD-LTE网络全球部署,将加大中国厂商在下一代网络演进方向和标准制定的话语权。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