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LTE >

4G时代:电信业超高暴利将终结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田范江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0-17 13:15 
核心提示:这是因为LTE作为4G时代全球移动通信业的主要商用标准之一,不再有悬念。中国4G标准的频段划分基本算尘埃落定,中国移动的TD-LTE也好,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会使用的FDD-LTE也好,通通都是高频谱。

人类的天空将有更密集的电波,这些电波信号将让我们进入信息高速公路时代。习惯了高速收费的中国人,自然会想到,信息高速公路收费贵吗?是的,这正是我们要探讨的问题。

话得从信息高速公路的标准说起。未来,无论生活在美国还是中国,每隔约一千米都会发现有基站。这是因为LTE作为4G时代全球移动通信业的主要商用标准之一,不再有悬念。中国4G标准的频段划分基本算尘埃落定,中国移动的TD-LTE也好,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会使用的FDD-LTE也好,通通都是高频谱。

LTE(分为FDD-LTE和TD-LTE)是一种高频段标准,意味着传输信号需要密集的基站。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需要在高速公路旁建更多的加油站。那不是加重了成本吗?没错。不过,这并非我们关心的重点。重点是,LTE将如何改变中国电信业?

目前,LTE技术确实已经达到商用水平。其中FDD-LTE已成为世界上采用国家及地区最广泛、终端种类最丰富的4G标准。而此前,软银收购了美国电信运营商Sprint,以用户总量看,软银已成为全球第三大电信运营商。TD-LTE一直被软银所青睐。作为全球第一大电信运营商的中国移动,也始终致力于推进TD-LTE以扭转3G时代的颓势。

全球第一和第三的选择,意味着什么不必多讲。从国家层面而言,作为世界第一大电信用户国,如果不产生一两家真正世界级的电信企业,反倒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世界级的电信大国,意味着电信运营商公司治理得拿得出手,意味着行政垄断不该继续下去。

可对于发改委、工信部和国资委三部委而言,一方面要适当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持一定的反垄断姿态。同时,他们又有助推中国电信运营商做大做强的使命,合理的保值增值至少是底线。另外正如不少人士提到的,相关部门和三大电信运营商之间领导任命关系,其实是一个“旋转门”:运营商的老总说不定哪天就做了部委领导,同样,部委领导也随时可能做运营商老总。国企体制问题是个绕不开的话题。

国民对此早有意见,最直接就是折射到电信资费多年不变问题上。特别是4G时代,全社会的移动数据使用量必然大幅上升,但目前公众的收入水平和电信消费额度,不太可能出现爆发式增长。说直接一点就是,未来的电信资费标准其实会下调,电信运营商的利润率不可避免降低。而运营商花了更多的钱投资电信基础设施,那这笔投资谁负担?

这是4G时代必然面对的问题。技术的进步迫使各家运营商必须调整自己的盈利率预期。事实上,让每个国民踏上信息高速公路,这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志之一。譬如德国甚至一定程度上免费,而美国不少州也开始了全域免费或廉价数据信息的时代。

中国的电信企业、决策者不会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加速4G是国家战略、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同时,因为在3G时代,中国移动丧失了2G时代语音和增值服务绝对霸主的地位,因此希望通过推进电信业进入4G时代,重新获得契机。对此,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未必情愿,但不跟进不行,否则用户会用脚投票。

这也正是推动电信行业技术和商业进步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个过程中,竞争必然更加白热化。电信业的再改革问题,自然而然摆到台面上。

同时,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电信业之外的整个TMT行业,作为未来信息消费的重要抓手,要取得更大的进步,也必然要求数据流量消费价格降下来。就目前情况来看,中国TMT行业可能是和世界顶尖发展水平差距最小的行业。从国家战略和市场角度考虑,决策者不会是糊涂的。因此,中国TMT行业的发展意味着,电信业垄断利益必然有所让步。

当然,毫无疑问,电信同盟共进退的底线不会轻易破裂,相关部委也有自己的利益考量。期待中国电信改革大步迈进,基本也是不现实的。而且如文初所言,LTE的商用标准,意味着大量的基建投资。换句话说,4G时代的初期,电信业投资将比改革占据更主要的位置。

但也不要忘记,当初模拟信号时代,电信资费动辄一两元,后来不也很快实质性降价到了现在的水平。而好处是,中国从2000年开始,在短短的时间内普及了手机,大部分农民都用上了移动电信服务。技术的发展谁又说得准呢?至少,中国电信业超高暴利时代快结束了。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