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LTE >

4G发牌技术中立 制式分配猜谜运营商陷两难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符周顺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09 11:33 
核心提示:从工信部的表态看来,4G牌照制式的分配取决于多种因素,这也说明了我国4G发展的复杂性。而工信部特别强调“目前还没有运营企业申请”,分析人士认为这其中的潜台词或是“4G牌照已经可以开始申请”,释放发牌的强烈预期。

国内4G热持续升温。工信部官员上周证实国内4G牌照将在年内发放。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表示,将适时发放LTE牌照,充分做好LTE牌照发放的准备工作。4G牌照发放后,将极大地促进三大运营商的4G建设和商用进程,业内人士预计,未来三年内三大运营商在4G建设和运营等方面的累计投资额将有望突破3000亿元。

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在积极备战4G,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基本明确了下半年4G建设推进的时间表,中国联通也展开了融合组网的试验。中国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将采用哪种技术建设4G网络,目前仍在外界猜测之中。毫无疑问,LTE技术成熟度和主管部门对通信业均衡格局的考量将影响4G牌照制式的具体分配。

年内发牌板上钉钉

国内4G发牌的官方声音始于去年9月,工信部部长苗圩表示,工信部决定将于一年左右的时间发放TD-LTE牌照。而今年5.17世界电信日则被认为是4G发牌的重要时间点,而之后业内盛传的发牌时间点都是空穴来风。直到7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明确推动4G发牌。

上周,工信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在介绍2013年上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时表示,将通过四方面措施实现今后三年信息消费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其中之一就是推动年内发放4G牌照。至此,国内4G牌照的发放算是正式进入了倒计时阶段。

工信部方面表示,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统筹考虑LTE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成熟度,以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演进发展的需求等多种因素,不排斥任何一种标准,而最终决定权也不取决于工信部,而在于市场。工信部将坚持技术中立的立场,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和所具备的条件,适时发放LTE牌照,加快推动我国4G产业化发展。目前还没有运营企业提交4G牌照申请。

从工信部的表态看来,4G牌照制式的分配取决于多种因素,这也说明了我国4G发展的复杂性。而工信部特别强调“目前还没有运营企业申请”,分析人士认为这其中的潜台词或是“4G牌照已经可以开始申请”,释放发牌的强烈预期。(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