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IPTV >

一周观察:让IPTV再飞一会

来源:流媒体网 作者:刘艳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5 14:04 
核心提示:“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完善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有专家解读,《纲要》已明确提出要“完善”这一分类标准,考虑到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趋势,文化产业范围扩大是很显然的。

“十二五”《纲要》在第五部分的“创新文化管理体制”部分中要求:“加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完善分类标准和统计指标,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有专家解读,《纲要》已明确提出要“完善”这一分类标准,考虑到文化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趋势,文化产业范围扩大是很显然的。考虑到移动网络、宽带光纤网络都已经成为重要的文化传播渠道,这意味着三网融合业务(IPTV、网络视频)很可能都将进入文化产业范围。

随着政策的明朗,IPTV的合法化指日可待。同时我们也看到,伴随三网融合进程的深入,第二批42个试点城市的正式发布,加上宽带中国战略、各省宽带提速等的推进,IPTV业务的发展可称得上是已成燎原之势,,目前正是IPTV快速发展和用户增长的最佳时期。按工信部公布的去年年底1350万IPTV用户基数,今年IPTV业务用户如果发展顺利可能翻番达到2500万户以上,而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也对IPTV提出了挑战。

首先是业务推广,虽然俗语云酒香不怕巷子深,但在新媒体竞争激烈的当下,“酒香也怕巷子深”。由于电信IPTV在理论上可以实现内容无限多,但受电视屏大小所限,首页EPG空间有限,所以使得很多好的业务、应用无法第一时间、第一眼就让用户关注到,颇有“养在深闺无人识”的困惑。近日江苏电信首次推出了“TV爱了没”这一IPTV内容、业务推荐节目,也是电信运营商针对现有IPTV内容的一次主动营销,将一直隐藏在电视后面的优质内容带出来推到了用户的眼前。让更多的用户所认知,从而起到激活相关业务的目的。

其次是服务,认清“用户为王”本质,布衣之怒要引起重视。现在很多家庭都不只一台电视机,鉴于有线电视价格高、且只能接一台电视机的问题,很多用户迁移至电信旗下。但用户反应用户体验极差,无法正常观看、客服不能解决问题、观看受限于宽带没有提速等等一系列问题,正危及IPTV的良性发展。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宽带提速刺激互联网电视的发展,OTT产业方兴未艾,也欲朝着更为智能的方向大步前进,整个电视新产业在探索中积极前行。IPTV、OTT大战在即?当互联网电视撞上IPTV,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大的互补性,竞争走向竞合才是趋势。

目前来看,用户需求驱动下一代IPTV的诞生,同时,也是产业趋势,流媒体网CEO张彦翔认为,“下一代IPTV是产业的发展趋势。现有的IPTV走的是自下而上的金字塔体系,围墙花园中的用户规模收益构成了整个产业的造血根基;而下一代IPTV则是在目前IPTV商业模式上加上互联网电视的产品创新、内容和服务意识,利用差异化的优势形成对高端用户的自上而下的覆盖,以个性化的服务来提升产业价值,与现有IPTV间形成良性的互补。”

从终端看,结束独立局面,融合是大势所趋,侯自强指出,“随着OTT模式的互联网电视的发展,IPTV业务将受到影响。”但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无论是基于电视机终端的IPTV还是内容互联网化的互联网电视形态,更多还是基于业务角度。而随着产业技术的升级和终端产品间的关联性加强,以及社交化概念的加入,电视机终端将从单纯的视频显示终端,开始朝着承载着更多交际功能的互动终端延伸,从而极大提升其价值内涵。

小结

温家宝总理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2年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2年,IPTV作为三网融合的典型业务,将是飞速发展的一年。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