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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入户遇阻物业:职能部门运营商均称监管难(2)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邱瑞贤,杨洋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4-19 10:10 
核心提示:旧小区宽带升级物业要收入场费 新小区的宽带建设已是一个难解的结,更大的难题是旧有小区的改造升级。不断有运营商向记者倒苦水在改造之前,如果此前没有规划的运营商,首先要和物业管理一方协调谈判,有媒体曝出的

旧小区宽带升级物业要收入场费

新小区的宽带建设已是一个难解的结,更大的难题是旧有小区的改造升级。不断有运营商向记者倒苦水——在改造之前,如果此前没有规划的运营商,首先要和物业管理一方协调谈判,有媒体曝出的“每户50元入场费”就出在这一环节。

“我们经常收到业主的投诉,抱怨运营商为什么不肯把网络接入小区,因为业主每次去小区管理处咨询能不能装其他电信运营商的宽带时,物业公司的解释都是运营商不愿接线。而当运营商就此事与管理处方面协调时,管理处则称是业主没有需求。”某运营商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广州还有为数不少9层以下的楼梯楼,运营商的施工队进入改造的时候,面临的问题更是复杂多样。

“没入户之前,楼房外部建设首先可能遇到的拦路虎是绿化,不仅仅是因为网线可能影响美观。”有运营商施工人员告诉记者,管线铺设有时候会碰到不得不砍掉一棵树的情况,“但这就是一个大问题,运营商当然没权利砍树。”

到了楼内,牵线建设更是要面临不同住户之间的协调——譬如A用户有升级需求,B用户没有,可是线路要经过B用户才能装好,往往会遭致B用户反对,施工队不止一次被住户以“拉线、墙钉等影响风水”为由拒诸门外,倍感束手无策。

即使最后终于把线路铺到了用户的家中,施工队最害怕的“死天花”(实心的老式天花板)也可能让一切前功尽弃,在老城区范围内,多家运营商的线路目前都是“拉到楼前,进不了家”。

在答复中,相关部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房屋和物业管理处副处长熊启林表示,老旧小区宽带改造牵涉到的物业管理比较复杂,“和加装电梯难题很相似”,“各方意见难统一,众口难调”。

整治违规为何难?多头管理难以问责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已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其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记者注意到,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规定,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此解释,目前市一级并没有设置电信管理机构,“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不是电信主管部门,只是作为广州市通信服务行业的管理协调部门以及运营商。我们没有实质的管理权和处罚权,能做的非常有限。要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还要由省一级的主管部门省通讯管理局出面。”

事实上,即使是省一级的主管部门,也只能针对管理运营商——如果是电信运营商通过垄断协议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阻碍了用户自由选择其他运营商的服务,那么就侵犯了用户的权益,应当受到处罚;但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商主动实施的阻碍行为,就不属于通信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应由建设部门负责。

规范出台能否破题?只能解决新小区用户

从去年4月份起,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的工作人员刘序就开始忙于制定一份名为《光纤到户建设规范》的文件。

这份首度发布的广州市“光纤入户”规划建设地方技术标准,被认为“在广东开了先河,对于打破行业垄断行为,实现运营商公平接入和用户自由选择服务,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是将光纤到户的建设内容分为电信业务经营者投资建设的部分和开发商负责投资建设的部分。在分工的示意图中,显示外线、主干光缆和物业中心机房都由前者负责,开发商则负责配线、引入光缆和户内线缆。基本遵循建筑红线外由运营商建设,建筑红线内由开发商建设的原则。

新规范还试图在此基础上打破“一家垄断”,规定“设备间预留的房间应满足至少2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

规范出台至今四个多月,刘序说:“我们还不确定实际效果怎么样。”

他表示,目前规范仅适用于广州地区新建住宅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的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建设,对于改、扩建的住宅区等就没有约束力。“规范的是下一步,而非现有的建设,未来的新业主尚未能体会垄断破除的好处。”

另一方面,广州市科信局负责人表示这一建设规范并不是强制性标准,而且以其部门职责属性仅能进行协调,要真正执行这一规范,一个最重要的前提是“让开发商来认可这个规定”。(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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