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独家报道 >

中国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侵权第一案一审结果出现

来源:融合网|DWRH.net 作者:韩杰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10 09:59 
核心提示:乐视网表示,虽然朝阳法院所判决的赔偿金额与乐视网的诉讼请求有差距,但朝阳法院支持正版,打击盗版的行为,秉承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互联网电视版权保护、互联网机顶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12年5月10日,乐视网(300104)诉精伦电子(600355)版权侵权案,昨日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宣判,原告乐视网一审胜诉。

该案是国内首例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侵权案,对于互联网电视版权保护和互联网机顶盒这一新兴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乐视网已完成对精伦电子数百部影视剧侵权的取证,后续维权即将展开。

乐视网2008年10月即获得电影《画皮》的独家网络版权。2011年初,乐视网发现精伦电子公司未经授权,通过其生产的“精伦电子H3家庭多媒体中心”播放器(简称精伦H3播放器)连接互联网后以电视为终端通过自己的网站直接提供电影《画皮》的在线播放服务。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2011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乐视网以侵犯电影《画皮》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乐视网认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传播电影《画皮》,已经侵犯了电影《画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精伦电子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含有涉案作品实现在线播放的精伦H3播放器,并赔偿经济损失。精伦电子认为,精伦H3播放器是从互联网视频网站自动获取视频在线播放的网络地址,然后由精伦H3播放器对获取的视频流进行自动技术处理,没有实施侵权行为。

朝阳法院认为,精伦H3播放器在接入互联网后可以在线播放电影《画皮》,该行为属于乐视网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控制范围。精伦电子通过精伦H3播放器向用户提供电影《画皮》的侵权行为,侵害了乐视网对电影《画皮》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支付合理费用的法律责任。朝阳法院一审判决精伦电子赔偿乐视网5000元经济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乐视网表示,虽然朝阳法院所判决的赔偿金额与乐视网的诉讼请求有差距,但朝阳法院支持正版,打击盗版的行为,秉承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互联网电视版权保护、互联网机顶盒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乐视网和精伦电子均有互联网机顶盒产品。乐视TV3D云视频超清机占领高端市场,已成为超清机第一品牌,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乐视网的超清机中拥有70000多集电视剧、4000多部电影,均具有合法版权,确保内容的正版合法。此次对精伦电子维权胜诉, 对于超清机、互联网电视领域树立良好的行业方向具有指导意义。据了解,包括乐视网在内的权利人已经完成对精伦电子数百部影视剧侵权行为的取证工作,并将采取进一步的维权措施。

目前,乐视网构架了专业的保护体系,组建的专职法务团队与各地上百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作进行维权,并专门研发了自动化的盗版监控系统,在各网络环境下进行全领域的维权,包括以电脑、手机、网络电视、手持设备等终端的维权。

乐视网的专业网络监控系统和监控小组时时在各个网络终端进行全面调查监控,发现盗版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停止播放。维权的区域包括国内及国外的网站。如此艰辛的举起维权大旗,更多的是希望各网络经营者能够尊重版权,树立良好有序的行业规则。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快速直达

    热门关键字

    首页导航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