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长虹结盟海信TCL对抗乐视小米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四川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4-07-04 10:43 
核心提示:在互联网电视品牌的压迫下,传统电视厂商携起手来,加快了转型与合作的步伐。6月30日,长虹、TCL、海信在广告、大数据、游戏中间件标准的统一、应用商店等达成战略联盟。这是国内传统电视厂商迄今为止最重量级的联盟,也是在智能电视高速普及,小米、乐视等互
文章原标题:《决胜智能电视 长虹结盟海信TCL对抗乐视小米》

从2011年到2014年,是中国智能电视产业高速发展的三年。2013年,智能电视的渗透率为34%,而到了2014年3月底,这个数据已经达到56%,预计全年的渗透率将超过70%,总销量达到3500台。传统电视业已落日,智能电视时代降临。

在互联网电视品牌的压迫下,传统电视厂商携起手来,加快了转型与合作的步伐。6月30日,长虹、TCL、海信在广告、大数据、游戏中间件标准的统一、应用商店等达成战略联盟。这是国内传统电视厂商迄今为止最重量级的联盟,也是在智能电视高速普及,小米、乐视等互联网品牌带来全新营销理念和价格定位后的重要举措。

市场格局的变化,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都是一把双刃剑。面对变化,只有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发现自身优劣势、认清竞争威胁,进而把握发展机会,才能避免被时代淘汰,并进一步发展壮大。面对智能电视市场的无限商机,长虹、TCL、海信的结盟,就是目前形势下的最佳选择。

在达成合作的三大品牌中,长虹凭借全新CHiQ系列智能家电,不久前正式跻身中国品牌千亿阵营。与小米、乐视等互联网电视品牌相比,长虹在软件、营销等方面毫不逊色。可以为此注脚的是,上月底,长虹对旗下CHiQ电视迭代升级,这是针对用户的第三次大的升级服务,而软件版本的常规迭代升级,在CHiQ产品服务后台每周都会迭代一次。长虹在软件上的优势地位,从CHiQ家电独一无二的智能化上就可见一斑,在三大品牌结盟后,这一优势将会得到更多的平台支持,引导智能技术与服务的深入与发展。

同时,长虹具有契合自身发展的互联网思维,可以带动结盟企业共同进步。据悉,长虹正在积极架构自身的智能交易平台,在销售渠道上试图改变过去单纯的对线下销售渠道的依赖,转而投向线下体验、线上购买的O2O模式。

事实证明,长虹的营销模式更适合智能电视市场,而小米、乐视等竞争对手的所谓饥饿营销、微博营销,在传统家电领域效果并不明显。这足以说明,所有的营销手段都要以市场特征为基础,营销并不是万能的。

此外,长虹也在借助外力将智能战略快速落地。在与IBM合作的大数据研发中心,长虹对数百万量级的用户数据进行分析,用来指导研发和营销,让CHiQ更加贴近用户需求。通过与四川电信的合作,长虹在三网融合、内容资源等方面获得支撑。刘海中透露,目前长虹还在和一批国内外巨头洽谈合作事宜。这些战略指导,将对三家结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影响作用。

迄今为止,CHiQ智能电视已经取得不俗的业绩销量。仅半年时间,以人为中心的CHiQ电视全国销量突破15万台,用户与长虹的关系从原来的一次交易,已经转变成持续的交互和服务。

要想在智能电视市场有所成就,需要同行业企业的通力合作,“人多力量大”并不是一句空话。长虹与TCL、海信共同携手,在硬件保证、标准统一、渠道立体、资源共享条件下,在与互联网企业的竞争中具有天然优势,更进一步做足“软件+服务”后,在智能电视市场上做出成绩指日可待。

(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