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互联网:智能电视的灵魂

来源:钛媒体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9-09 10:59 
核心提示:雷军说,小米电视是顶配的小米盒子、安卓游戏机与电视机。其实,我们觉得,他更应该说,小米电视是能够看电视的47寸屏幕的小米2S手机。

文章原标题为《互联网不只是电视机外设,是智能电视的灵魂》

“倚天剑,屠龙刀”的噱头最终浮出水面,分别代表了小米3手机和小米电视。相较于小米3手机,我们更期待小米电视,小米电视更有别的意义。

小米盒子发布时,雷军还在尤抱琵琶半遮颜地将它称之为手机最发烧的配件,不过,伴随着小米电视的发布,小米试图成为综合类电子消费品品牌的野心,已是昭然若揭。更重要的是,智能电视这个概念炒作了两三年,鲜有令人眼前一亮的颠覆式创新,即便是今年,这个概念已然如火如荼,但大都是体制内创新,渐进式改良。

我们期待颠覆者。

回看小米电视的发布会视频,雷军的一句话,让我极其震惊,他说,“以往(智能)电视,电视与互联网功能都是相对独立,为什么(电视)不能跟手机一样呢?然后我们设计小米电视的时候,把电视做成整个系统的一个模块。用这个思路做了小米电视”。

一念之差,天地之别。

颠覆式创新,往往从一个理念开始,提出问题,甚至比解决问题更重要。理念的差别,决定了方向,并最终决定了一个企业命运。譬如,诺基亚的塞班,对于智能手机的理解,是手机基础上增加互联网功能,而乔布斯的苹果,则是互联网智能终端上,增加通话模块。

对智能手机的理解,放在时下,与智能电视的理解,有些异曲同工之妙。这个问题变成,智能电视,究竟是电视基础上增加互联网模块,还是互联网基础上增加电视模块?

HDMI接口,盒子,ChromeCast,这一系列渐进式改良主义的产品,很明显,都是电视基础上增加互联网模块。雷军说,小米电视却是互联网基础上增加电视模块。

雷军说,小米电视是顶配的小米盒子、安卓游戏机与电视机。其实,我们觉得,他更应该说,小米电视是能够看电视的47寸屏幕的小米2S手机。

明白了这个,你才会懂为什么小米把渗透电视看作是移动互联网的延伸拓展。渐进式的改良主义,是在电视基础上增加互联网模块,这是加法,是电视基因。雷军说,这相当于在电视机上面,加一个外挂,这种思路下,电视模块与互联网模块都是相对独立,外挂思路造成需要外接仪器,进而导致用户操作复杂,最后也降低了用户的互联网激活率。

小米电视将电视模块与互联网服务模块放在一起,这意味着,它从一开始便是互联网的产品,电视最终成为外挂,所以,小米电视还需要配置一个电视机顶盒。这是互联网基因,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颠覆传统。

两种思路,区别在于,互联网是成为电视机外挂,还是让电视机成为互联网的外挂。

究竟是渐进式改良主义将会胜出,还是小米的互联网模式会颠覆格局?这个问题也很实际,毕竟传统家电势力,无论在供应链与渠道上都有话语权,市场竞争并非沙盘演练,不过,思路还是或多或少会决定企业出路。当然,雷军与小米的也深知,市场巨头的力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颠覆市场亦非朝夕之功,所以,他们也很聪敏地选择了年轻一代,与小米手机高度重合的消费群,也因此,小米电视机的口号是“年轻人的第一台电视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雷军与小米公司,懂得克制,也懂得舍弃,向现实妥协。向现实妥协的另一个例子是,即便小米电视是对渐进式改良主义的决裂,但小米公司不会放弃小米盒子。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即便小米电视是颠覆式创新,渐进式改良主义,未必不会是市场主流。

小米电视与小米手机相比较,它带来的利润,或许会更低,它的未来利润之源是互联网增值服务,最重要的还是游戏。它将会比小米手机,更依赖MIUI。因为,小米手机颠覆性地改变了传统手机的成本结构:市场费用压缩到几乎为零,单款手机聚集规模效应拉底采购成本,然后,通过摩尔定律的时间差,前期不赚钱,后期赚钱。小米电视会继承前两种方式,但是通过时间差赚钱的空间却几乎没有——电视与手机的区别在于,手机成本最大在芯片,但电视机成本最大在屏幕,屏幕并不遵循摩尔定律。(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