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智能电视内容匮乏 人机交互模式尚不成熟(2)

来源:IT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2-07-09 16:18 
核心提示:我个人特别看中应用呈现在电视平台上的品质,但发现大多传统电视厂家不考虑这一点。钱可可介绍说,一些传统电视厂家告诉她,只要直接将手机版的应用复制给他们即可,但从效果呈现的角度而言,手机版采用的并非最高

“我个人特别看中应用呈现在电视平台上的品质,但发现大多传统电视厂家不考虑这一点。”钱可可介绍说,一些传统电视厂家告诉她,只要直接将手机版的应用复制给他们即可,但从效果呈现的角度而言,手机版采用的并非最高精度的图片,其触摸屏的操控方式也完全不适合电视上的使用,当她把这些疑问告诉相关厂家人员,对方却似乎并不在意。

“直接将手机版复制过去,使用者体验不会好,这一点他们不可能不知道。”钱可可后来知道,原来这些工作人员身上都背负着厂家的考核指标,为了拉更多应用进入他们的平台,却失去了将应用精细化的耐心。而联想作为首次介入电视领域的IT企业,或因之前在智能手机和平板上的积累,表现得更为专业,从一开始就与开发者商讨是否能针对联想智能电视的SDK(软件开发工具包)制作更精致的版本,这在第一时间换来了钱可可的好感。

钱可可认为,对很多开发者而言,现阶段选择合作厂家完全与赢利无关,因为事实上这种合作不会从厂家获得什么费用。较大的吸引力来自在尺寸更大、精度更高的电视大屏幕上,一些应用可以取得更好体验,如果这一合作基础都不具备,开发者的热情会大打折扣。于是,消费者使用匆忙上马的应用所获得的尴尬感受,很快转化为智能电视口碑的下降。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