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智能电视 >

广电系统不应把智能电视管得过死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08 19:22 
核心提示:李东升:云电视实际上是广义的智能电视,它实际上将传统的电视机由一个电视广播接收的设备,变成能够接收高速互联网能够互动智能化的设备。它使这个产品有一个很大的扩展。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董事长李东生两会期间接受专访,他曾连续两年关注企业税收问题,今年其再次提出减免企业税赋的建议。他同时认为国家应当出台更开放的产业政策鼓励云电视的发展,认为广电系统不应把智能电视管得过死。

联想CEO杨元庆几天前在两会上称,因为国内增值税比较高,联想电脑在国内没法卖得不贵。李东生对此表示赞同,称增值税是造成我国很多产品售价比国外市场高的原因,并呼吁调低增值税率。“这样可以直接降低产品售价、促进内销。国家这几年一直希望提振国内市场的消费,减税能够直接产生效果。”

李东生今年还提出一条关于家电回收的提案。李东生称,废旧家电回收在国内已经推广一段时间,但是还不够,应当扩展到包括汽车在内的其他一些工业产品。

李东生称,我国自然资源相对比较缺乏,从长远来看,应该把报废的工业产品回收再造变成工业原料,这样既节能又环保。

李东生提到了云电视行业的发展,他认为,云电视的发展才刚刚开始,云电视不同于普通电视,不能只靠电视台来提供内容服务,除了电视台外,也应当有更多其他机构提供这些服务。因此,国家应当出台更开放的产业政策吸引更多机构参与进来。李东生称:“目前争论最大的是,广电系统一直想把智能电视机这个口管住,这种心态是很难做起来的。”

记者:之前TCL发布了云电视标准,你觉得现在云电视发展有哪些问题?

李东升:云电视实际上是广义的智能电视,它实际上将传统的电视机由一个电视广播接收的设备,变成能够接收高速互联网能够互动智能化的设备。它使这个产品有一个很大的扩展。

目前云电视技术才刚刚开始,我觉得最重要的问题在国内市场开拓方面,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应该更加开放和鼓励更多业者来参与。智能电视、云电视和传统电视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应用服务并不是只针对全国100多个电视台,通过高速互联网,它能够得到很多其他服务,这些服务是原来电视机没有的。

譬如你可以通过电视,进行网络购物。可以通过电视玩游戏,可以通过电视来做这种智能化电视这种视频通讯,可以做很多很多社区的这种服务。包括政府的一些公共服务,都可以通过智能电视的数字家庭的这种技术,推送到每个用户和家庭。

这种新的业态,它一定不是只是电视台来提供这些服务。除了电视台之外,也有更多其他的服务提供这个服务,首先产业政策上一定要开放。目前争论最大的,广电系统一直想把智能电视机这个口这个平台把它管住,这种心态是很难做的起来的。

我们看移动通讯这一块,中国的三大营运商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营运商之一了,为什么移动通讯在中国发展那么快。它就是把手机除了通话之外开发了很多其他应用,运营商提供一些基本的服务,其他的应用服务商提供各式各样的其他服务,使得这个产业发展好。

中国移动已经成为全球市值最高的电信运营商,中国这块业务不单创造很高的经济价值,也给用户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消费体验。电视机是比手机要大得多的一个产品,所以如果这一个技术能够发展的更好,这个产业能够更加开放的话,它有可能创造出比现在移动通讯更大的一个商业机会。

记者:这也是您提出的要加快数字家庭产业发展这样一个原因。最核心的是不是还是要打破垄断?

李东升:对,要打破垄断。要按照行业的这种产业的这种既有的自身有的这种规律支持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