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平板电视 >

平板电视必贴能效标识

来源:新报 作者:张媛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4 21:56 
核心提示:3月1日《平板电视能效实施规则》开始实施,该日之后生产的平板电视产品在出售时必须张贴相应等级的能效标识。

3月1日《平板电视能效实施规则》开始实施,该日之后生产的平板电视产品在出售时必须张贴相应等级的能效标识。

《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10年12月1日实施,该国家标准对于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等平板电视产品的待机状态功率、开机状态能效等级进行了划分,其中,1级能效最高,是最高效产品;2级为节能评价值,是节能产品认证的最低要求;3级为限定值,是最低准入门槛。低于3级能效等级的产品将不能进入销售市场。2011年3月1日之前进入市场的平板电视产品可以延迟至2012年3月1日张贴能效标识。

记者走访了天津的主要家电卖场,发现张贴能效标识的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负责人员表示,目前由于产地和厂商的原因,各个品牌张贴能效标识的工作进度不一,但不意味着目前没有张贴标识的平板电视产品不是节能产品,高耗能产品在去年的促销中基本销售完毕。

业内人士表示,该规则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我国整个家电产业的发展方向,将对国内平板电视市场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有了严格的淘汰机制,厂商和品牌就会有不断更新生产技术,加大科技投入的动力,进而使环保节能成为家电升级的第一方向。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