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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租售行业折腾的这几年(6)

来源:王新宇 作者:王新宇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10-25 11:55 
核心提示:三年来房地产互联网的变革并未触及核心根本,或者说真正的平台还在形成当中,平台的交易是真命题,但交易仅仅是结果,房源也仅仅是其中一个因素,实现结果的过程是诸多因素结合的结果,而并不是一招鲜吃遍天下的时

三年来房地产互联网的变革并未触及核心根本,或者说真正的平台还在形成当中,平台的交易是真命题,但交易仅仅是结果,房源也仅仅是其中一个因素,实现结果的过程是诸多因素结合的结果,而并不是一招鲜吃遍天下的时代。而在国内更多是以自己的资源和模式为优势,而真正的切入到技术思维、平台角度去看行业的并不多。

Zillow代表更大的开放、信用和有效,如果单以一家公司做封闭式的“交易平台”,其实未来发展空间天花板是可以预见的。从2014年的疯狂,到2017年的沉寂,行业试错了三年,真正的霸主也并未胜出,而S2B2C是所有交易平台都想成为的目标。

从2014的风口开启,到现在的沉寂,行业似乎也走到了尽头,我总结下来这是一场房地产互联网的大败局的三年,之所以被称为大败局,笔者坚持认为与地产圈的封闭有重大关系,圈内人士并不擅长融入圈外的世界,总是固执的在圈内人士互动,他们从不在意外界的剧烈变化,沉浸在局域网世界中。

其实互联网与房地产的结合,在上世纪末就因为房产垂直网站的出现而存在,但近20年后,互联网没有快速推动行业的变革,究其根本还是因为房地产依旧有暴利存在,在没有生存危机之时,也不会出现剧烈变化,现在从市场和政策面来看,有这样的机会存在。但这样的机会也不是开发商带领着团队去找明星CEO,学习四五年前落后的互联网概念,再任性的选择性失明,通过渐进式改造去促成。

笔者认为,在中国,开发商对于互联网的使用还处于萌芽状态,房地产业内对于互联网的认识,至少落后主流互联网界10年以上。

技术变革、信息化、媒体属性、产品、商业模式是互联网思维变革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条件。营销是互联网思维最低级的呈现方式,但诸多房地产相关企业和产业链服务提供者,还把精力重心放在这个点上,无疑是极其幼稚可笑。

综合来看,互联网已经不是一个技术的概念,而是一种基于自身行业产品的特质的改造,从产品规划开始就应该注入这样的血液,这意味着如果严格意义上的改造,应该是公司整体骨子里面对自身经营、商业模式、管理等诸多方面的改变,否则无从谈起颠覆。 

黎明前的最黑暗时刻就是现在,所有的带头大哥都已经沉默,当我们还在担忧行业如何完成它的使命的时候,也许大家就站在真正的大门前,无非谁首先扣门而入,或者是关上了这扇门,打开窗又是一片新世界。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

作者简介:王新宇,宁哲网络合伙人。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融合网立场。如对本文有异议,请及时与融合网值班编辑联系与沟通。)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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