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ICO迷局:泡沫与骗子横行(2)

来源:薛洪言 作者:薛洪言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8-22 09:33 
核心提示:币众筹平台仅为您提供公司及项目信息。虽然币众筹平台努力通过制定规则等方式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有效,但币众筹平台对于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做担保,您对上述信息的理解和利用应当依

“币众筹平台仅为您提供公司及项目信息。虽然币众筹平台努力通过制定规则等方式使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有效,但币众筹平台对于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做担保,您对上述信息的理解和利用应当依赖您独立的思考、投资经验和投资判断。币众筹平台对投资收益不做任何承诺,同时对投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从业务属性上看,ICO与股权众筹有高度的相似性,与IPO也有一定的相似性,考虑到国内并未出台股权众筹相关的监管框架,在合规性分析上,主流的着眼点都聚焦于ICO是不是变相的IPO行为?是否需要纳入IPO相关的证券发行监管框架之中进行管理?

尽管ICO生态圈内的企业以支付手段为加密数字资产而非法币为由,认为ICO与IPO有着本质的区别。但随着ICO项目的日益火爆和诈骗性项目的增多,监管机构开始倾向于将ICO视同证券发行行为进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2017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一份监管报告中明确表示,“ICO代币应被归类为证券,向美国投资者出售证券的人,需在证券监管机构进行登记。”8月初,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亦发布声明称,该机构的监管规定下,某些代币出售等同于证券发行。

就国内而言,对于ICO仍然没有统一的监管规定,不过,在当前金融强监管和金融防风险的背景下,将ICO纳入监管应该是迟早的事情。

就当前市场情况来看,绝大多数ICO项目自身并无发展前景,只是数字加密资产市场的暴涨使得ICO逐步沦为投机性工具,为了投机而投机,很少有人去在意项目本身的发展空间。在此背景下,ICO逐步呈现泡沫化趋势。在这场泡沫中,既便是用常识判断就不靠谱的项目,也能得到投资者的热捧。

就着投资者的狂热,各种诈骗性项目涌现出来,最典型的,便是打着ICO的幌子搞加密虚拟货币传销,搞起了庞氏骗局,和P2P火爆时e租宝们打着P2P的幌子搞“互联网理财”如出一辙。相比P2P行业当时20%的年化收益率,打着ICO幌子行传销之实的传销项目可以打出200%甚至2000%的收益率,再加上巧舌如簧的宣传,诱惑性更大,危害也更大。

迄今为止,恒星币案、万福币案、中华币案,百川币、维卡币、珍宝币、五行币等等,均是已经被查获和曝光的数字货币传销案,更多地则尚未浮出水面,等着投资者以身犯险。

哪里有风险,哪里便有监管,不难预测,监管的大棒就在不远处。

泡沫破灭,也许是ICO行业的成人礼 

金融行业的发展规律告诉我们,所有的泡沫最终也都会破裂。无论是有实物支撑的郁金香、邮币卡,还是缺乏实物支撑的加密数字资产和ICO项目,均是如此。有很多时候,人们明知自己在玩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也知道游戏不可持续,只是都不相信自己会成为最后的接棒者。(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