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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或掣肘共享充电宝(4)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李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7-05-12 10:51 
核心提示:在这样的情况下,使用共享充电宝充电过程中如果遇到充电宝故障、充不上电、自燃或使手机损坏等情况时,如何区分商家与用户之间的责任,都是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 莫让租赁披上共享外衣 法治周末记者 李含 说是共享

在这样的情况下,使用共享充电宝充电过程中如果遇到充电宝故障、充不上电、自燃或使手机损坏等情况时,如何区分商家与用户之间的责任,都是摆在眼前的现实问题。

莫让租赁披上“共享”外衣

法治周末记者 李含

“说是共享充电宝,其实不就是租一个充电宝来用吗?”看到从机柜借出的充电宝上印有来电科技的logo,吴静(化名)对这项新兴的服务有着自己的认识,“我所理解的共享经济,是大家的闲置资源共享使用,如果是商家自己提供产品供用户使用,这与传统的租赁行业有什么区别?”

吴静的疑惑,道出了不少人的心声——作为互联网创业和投资的热门领域,“共享经济”俨然成为吸引眼球和资金的标签,各种共享模式层出不穷,大到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小到共享充电宝、共享玩具,甚至连篮球场边也有了共享篮球的服务;但在这些服务的背后,究竟有多少模式真的体现了共享经济的本意呢?

什么是共享经济?近年来,在我国政府部门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有关共享经济的政策与文件不断出台,共享经济的定义与范围也在逐渐明晰。

2016年3月1日,由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布。该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这是国家首次发布针对共享经济领域的指导及鼓励措施。

2017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就《分享经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允许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对共享经济给予政策支持。

而这份征求意见稿的第一条,即对分享经济的基本内涵进行了定义:分享经济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

不过在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看来,尽管我国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中在不断阐述共享经济,但目前行业内仍然没有就“什么是共享经济”形成统一、公认的定义,这也导致了共享经济模式的发展存在一定误区,很多商业模式只是“蹭用”共享经济的热度。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很多所谓共享经济模式,本质上都只是租赁。如果说商家投放一些自行车、充电宝等物品,借给用户使用就可以称之为共享经济的话,那么传统的租车、酒店等业态,是不是都能算共享经济呢?”胡钢指出。

在2016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的致辞上,李克强总理曾提出他所理解的共享经济:“我们倡导创新的理念也包含着共享的精神与意识,共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它可以让人人参与、人人受益,有利于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为每个人都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壮大中等收入的群体,也让每个人都有发挥自己潜能的机会去追求人生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胡钢表示,真正的共享经济,应当是全民共同创造、共同享受改革和进步的成果,而不是简单的将租赁模式披上共享的外衣,“将租赁当成共享,不仅违背了共享经济的本意,而且还会造成对公共资源的大量占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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