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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后向付费模式,仍处于试验阶段

来源:钛媒体 作者:志刚水煮通信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3-13 11:20 
核心提示:对运营商来说这样的好处在于节省了对应用的选择,也为中小应用厂商进入和退出的风险进行了转移,由某个移动互联网巨头承担,也减少了与数量庞大的中小应用厂商缔结契约和执行合同的成本。

观察和分析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目前主要的流量后付费模式,还是以短期的应用促销为主。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移动互联厂商,对后向付费的效果还处于观察和试验阶段。

但是,毋庸置疑,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伴随着4G网络迅速普及带来的无线带宽的倍增,后向付费将成为移动互联网厂商争夺用户的主要工具和手段。

运营商主要尝试的策略,按照合作的模式,可以分为定向导流、一揽子应用流量包租、工具平台三种。

定向导流,是运营商早已经开展的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模式。比如中国联通的红围脖、微信沃卡、搜狐视频包月流量等案例。在这种合作模式,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的单个热门应用合作,一般是是以叠加的方式提供一定额度的流量套餐包。

对于运营商来说,这种流量经营策略的好处是无需再寻找用户的需求如何满足,只需要提供简单的通道服务,降低资费价格,就能带来一定的用户量。也无需关注内容的运营。

但是挑战也在于这样的合作只能局限于互联网巨头的规模应用,例如微信、淘宝客户端、搜狐视频等,在满足用户的移动互联网长尾需求上,并不能让运营商放开手脚与应用提供商进行合作。对中小的移动互联网厂商来说,在定向导流的流量合作上,既没有与运营商谈判的筹码,也没能够承诺的长期的用户服务承诺,即进入和退出的门槛还是比较高。

在这种情况下,一揽子流量包租模式的出现就成为必然。移动互联网的巨头可以作为中小移动互联网应用的中介商,与运营商进行谈判,按照一定的包租流量的方式,解决中小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商的应用自由进入和推出的问题。

360手机助手的免费流量专区就是一揽子流量包租的典型案例。对运营商来说这样的好处在于节省了对应用的选择,也为中小应用厂商进入和退出的风险进行了转移,由某个移动互联网巨头承担,也减少了与数量庞大的中小应用厂商缔结契约和执行合同的成本。

尽管一揽子流量包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碎片化和长尾化的应用选择问题,由于受制于代理巨头的具体市场竞争策略,运营商在帮助用户减少选择成本上,还是会面临大量长尾的用户需求不能满足。

所以,流量接入交易平台,是运营商流量经营的基础性策略。在这方面,中国电信的综合平台,可以看做是运营商在这方面的主要的尝试。

在中国电信推出的综合平台上,提供的“流量直通车”与“流量宝”两种流量合作业务,以集中化和统一的接入方式,满足互联网厂商流量购买、应用分发的服务需求。作为一种技术化的集中平台,综合平台极大的简化了移动互联网企业与运营商各个省公司谈判的交易成本,缩短了流量交易的周期。

这种流量接入和交易平台的好处显而易见,缩短了流量交易的周期和成本。在满足移动互联网厂商按需索取流量的需求上具有极大的便利性和及时性。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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