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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现有商业模式迷离:老三套面临挑战(2)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13 13:37 
核心提示:谈移动电商: 成本与收益有矛盾 支付问题是个基本问题,除此之外,很多人说,移动互联网起来的话首先会把LBS电商带起来。LBS的主要模式是向本地商户收费。而本地商户对移动互联网需要相当长的学习时间,当移动互联

谈移动电商:成本与收益有矛盾

支付问题是个基本问题,除此之外,很多人说,移动互联网起来的话首先会把LBS电商带起来。LBS的主要模式是向本地商户收费。而本地商户对移动互联网需要相当长的学习时间,当移动互联网企业去找本地商户时,销售成本不低,很可能不低于在互联网去投广告。但是户均消费又比较低。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客户发展和客户维护的成本不低,另外一方面户均消费不高,这就导致这个商业模式过去一直没有能够发展起来。

点击转化率高

屏幕小不是缺点,是特点。每一种媒介载体都有自己的特点,适合的应用场景和传播内容都由这些特点决定。从商业价值的角度看,PC屏幕大导致每屏的广告十余条,用户看到每条广告的机会反而变小,点击转化率较低。相反,手机屏幕小,广告内容少,每条广告的真实到达率远大于PC,点击转化率远高于PC。

事实上,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处于初级阶段,类似十年前的PC互联网。对比十年前的PC互联网,今天的移动互联网商业化能力已经很强了。例如,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广告单价CPM(每千人成本)相比今天的PC互联网有5倍左右的差距,但相比十年前的PC互联网广告单价CPM要高很多。

广告的商业价值还是符合“眼球定律”的,即时长是最关键的衡量标准,我们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不多一秒不少一秒。过去十年用户花在互联网的时间逐渐变长,所以互联网的广告价值被逐步提升;未来十年用户花在移动互联网的时间将逐步变长,我相信移动互联网的广告价值也会一天天提高。

有玩家早晚挣钱

游戏生命周期与收费模式没太大关系,关键是好不好玩,从业者要先踏踏实实做好游戏、做好玩的游戏。 我也确实见过一些网游公司的人,天天只知道拉玩家ARPU(人均付费)值,恨不得让每一个玩家交10万元。但对初创者而言,这些不用考虑,先要玩家,有了海量玩家,挣钱只是早晚的事情。

传统网游是用时间和数值从用户手中收费,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内公司也在尝试用同样的方法在移动互联网上收费,还是有效果的。移动互联网同样一个道理,正在做移动游戏的兄弟,不要着急,最终整个移动内容提供商要靠你来给他们变现。过去我们在帮中文网站变现,今天,我们有能力帮世界上所有移动互联网应用变现。在这个领域,进,则成为全球级运营商;退,则踏踏实实做好玩的游戏,成为优秀内容提供商。

不过,移动互联网中文运营平台前五中一定有腾讯、雷军系、360、人人网,其他所有人在争最后一个名额。对普通开发者而言,这是一个抱大腿的时代。(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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