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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支付三方微妙博弈 运营商何以借势上位(3)

来源:c114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8 17:02 
核心提示:主导地位的争夺 目前,国内支付市场的竞争主体有三类:金融机构及其衍生企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移动支付价值链各方都在积极争夺主导权。 金融机构: 借助遍及全国的POS网络 金融机构

主导地位的争夺

目前,国内支付市场的竞争主体有三类:金融机构及其衍生企业(以下简称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移动支付价值链各方都在积极争夺主导权。

金融机构:

借助遍及全国的POS网络

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他是行业主导者,与行业主管机构一脉相承,具备天然的政策和品牌优势;经过多年专业的经营,金融机构具备健全的运营体系,非常熟悉移动支付的运营模式和流程;作为曾经唯一的支付手段,银行卡具备广泛的商户资源和受理环境,以及广泛的认知度和信任度;金融机构作为国内唯一合法资金的源头,管理庞大的资金链。

金融机构的劣势在于经营范围和运营体制的问题,金融机构的网上支付还未形成汇聚商户的渠道,相比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处于劣势;金融机构不掌握手机及手机卡的发行,不熟悉移动通信领域,在移动支付方面没有载体和渠道。

对此,金融机构采取的策略包括利用遍及全国的POS接入网络,为所有银行卡用户提供便捷的刷卡受理环境;依托其强大的支付能力,将其支付渠道由POS向互联网、手机等渠道拓展;广泛吸引合作伙伴,推进其银行卡覆盖渠道,拓展应用环境;发展电子商务业务以及移动互联网应用,获得增值收益。

第三方支付机构:

依托互联网电子商务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优势在于其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中已占据了优势,取得了一定的用户群和知名度;在网上或线下已聚集了大量商家和用户,形成使用习惯和一定的品牌影响力;运营体制灵活,支撑系统功能完备。

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劣势在于没有实体渠道,而实体渠道的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漫长的时间积累;资和信等第三方服务商的现场支付产品尚处于区域内应用,短期内难以形成全国性跨地域的产品。

对此,第三方机构可能采取的策略包括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紧密结合,为其提供支付服务,依托互联网规模发展支付用户;不断拓展与用户生活息息相关的支付应用,如信用卡还款、水电煤付费等,拓展支付的使用范围;除互联网渠道外,积极拓展社会零售渠道,形成联盟;获得支付牌照后,为占据更大市场份额,更大力度地推进业务发展,包括发起收购、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等。

运营商:

掌控通信网络和终端

电信运营商的优势主要有三大方面。一是电信运营商拥有庞大的电信用户群。截至2011年4月,全国移动电话用户数已突破9亿,用户规模超过传统的互联网用户,巨大的用户基数,尤其是用户对电信运营商通信服务的依赖为运营商开展移动支付应用提供了先天条件。

二是电信运营商掌控通信网络和手机终端、发卡权。电信运营商无处不在的通信网络具有其他移动支付提供商无法比拟的优势,而运营商的收费渠道、广泛的营业厅和代理点等受理和服务网络,更是经营移动支付的专属特长。另外,手机已成为人们随身携带的多媒体终端,集成移动支付业务将给人们生活带来更大便利,电信运营商更贴近用户,通过发展移动支付,不仅可以大大提高用户黏性,提升品牌形象,更可以把信息服务深入到人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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