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张朝阳这次“炫”不“炫”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吴卫群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31 18:44 
核心提示:大小婚最后演变成互联网老将张朝阳的 微博门,是让人始料不及的。大S和汪小菲声称,在发出邀请时曾严禁来宾拍照,但张朝阳却通过微博发了照片,还转述了婚礼细节。因此,这对新人两度发律师函指责张朝阳,要求张公开道歉,甚至要诉诸法律;张朝阳一方则反击

“大小婚”最后演变成互联网老将张朝阳的 “微博门”,是让人始料不及的。大S和汪小菲声称,在发出邀请时曾严禁来宾拍照,但张朝阳却通过微博发了照片,还转述了婚礼细节。因此,这对新人两度发律师函指责张朝阳,要求张公开道歉,甚至要诉诸法律;张朝阳一方则反击“别人为兄弟两肋插刀,汪小菲是为媳妇插兄弟两刀”,还说微博本来是“私媒体”,不是新闻,是个人记录平台,因此明确表示“既不认错,也不道歉”。

张朝阳最后是否会惹上官司还不得而知,但搜狐因这起事件着实火了一把却是事实。笔者登录百度,输入“张朝阳”空格“大S”,一下子就冒出了逾47万个相关结果。有评论说张朝阳“微博门”事件是一次成功的品牌营销。昔日,在全国人民面前玩滑板,率领“搜狗美女野兽登山队”爬雪山,张朝阳有“中国最炫的CEO”的美名。在互联网发展短短十来年时间,企业家的个人秀对网络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因为网络经济不就是眼球经济么?几年前,网络英雄们要“秀”一把,还需千辛万苦地攀登珠峰,如今只需微博,就能轻松造势。

然而,企业家毕竟与娱乐明星不同,娱乐明星不怕遗臭万年,就怕被人遗忘,为了永远占据娱乐新闻上面的那一小块版面,有些过气明星不惜自编自导自演这“门”那“门”,甚至在镜头面前故意“走光”或者“爆乳”。而企业家的个人秀却不能这样,它带给人们的应当是正面的认知与联想,增进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的信任。张朝阳的 “微博门”如果是一场品牌营销,它的失当是显而易见的:一则是不打没有准备的仗,汪小菲、大S是精心策划过这场婚礼加品牌营销活动的,赞助商也罢,独家报道权也罢,人家想得清清楚楚,你半路杀出,即便能抢风头,充其量也是大事件外的小事件,眼球效应不是一个数量级;二则对微博是私媒体的断言,有点不太专业。媒体就是媒体,受众到了一定数量级,就是大众传播,既是大众传播,就要符合行业规矩,为什么现场很多人都拍得,你就拍不得,因为你拥有网媒,别人只不过是个看客。

不想当冠军的运动员不是好运动员,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张朝阳是中国互联网业界开山鼻祖级别的人物,而目前依然身处“千年老二”的位置。如今,搜狐论邮箱做不过网易,论微博做不过新浪,论搜索做不过百度,就连老本行——网络广告收入,也曾一度给腾讯超越。还有即时通讯领域的“搜狐小纸条”、SNS社交网站领域的搜狐“白社会”,至今也未能风生水起。能撑大旗的似乎只有搜狗输入法,市场占有率还算对得起搜狐这样一个老牌门户网站。

在笔者看来,在严峻的竞争态势下,企业家任何一次“个人秀”都应该一锤定音,以达到迅速提升品牌价值的目的,它要靠专业的公共关系团队,而不是个人的临时起意。所以,搜狐掌门人张朝阳与其忙着“秀”,不如还是怀着当年的心,好好钻研一下“第一”之道。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