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移动互联网 >

文化部新规利好网游业 抬高产业门槛避免同质化

来源:通信信息报 作者:易凌珊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4 11:38 
核心提示:日前,文化部发布了新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新规对网游产业设置了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将有效的推动产业的健康、规范成长。 今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

日前,文化部发布了新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新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新规对网游产业设置了门槛,在一定程度上无疑将有效的推动产业的健康、规范成长。

今年作为“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十二五”规划提出了要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部拟定的《“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指出,要关注网络游戏等新兴业态。这无疑给“十二五”网游产业发展打下了一剂强心剂。

文化产业受扶持利好网游业

国家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写到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我国的支柱性产业”,文化产业占GDP比重要比“十一五”翻一番,国家在文化产业的投入上也将在“十一五”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中投顾问在研究报告中指出,“十一五”期间,中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长速度在15%以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潜力初步显现。过去五年中国文化产业年均增长速度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6个百分点,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迅速崛起,文化产业集群不断形成,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

然而,尽管发展速度喜人,我国2005到2009年的文化产业占GDP比重却只有2.4%到2.5%之间,同时还存在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范周日前指出,中央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时候用了“推动”,就是说有些地区不一定达到,对有一些地区就是不但要达到而且要超过。现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这样一些省市实际已经达到了甚至超过了GDP的5%,但西部地区远远没有达到。

有了国家的政策扶持是否意味着网游行业将迎来“春天”?对此,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研祥高科技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志列。陈志列表示,任何经济强国,一定也是文化大国。仅仅发展科技产业对于中国的大国崛起还远远不够。即便今日我们已经超越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工业上已经超越美国。但是我们还有两个产业与发达国家相去甚远。一个是金融产业;第二个是文化创意产业。

对于文化产业,陈志列这样解释:将来文化创意产业将是国家第一支持的行业,同时,也是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的行业。在问到网游业未来的发展机会时,他表示,虽然网游业是文化行业当中一个很小的部分,但是还有很多机会,就目前而言,市场远没有饱和。另一方面,过内网游业到目前为止仍未出现领头羊式的巨头,大家都还在齐头并进,谁都有机会脱颖而出。

避免同质化需树立创新观念

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323.7亿元,但26.3%的增幅是2003年以来最低的一年。网游十年,有人称之为黄金十年。然而,飞速的发展好比囫囵吞枣,在经历高增长的阶段后,网游业遇到了行业的创新瓶颈。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