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软件 >

抢票插件开发者责铁道部:不改革会出更多漏洞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李云芳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02-07 13:01 
核心提示:倪超说,自己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都贯彻着一个功能化的观点,就是丰富和完善铁道部网站的功能,“其实还幻想过,倘若有一天铁道部发现助手的功能不错,他们也许会直接集成到网站里。”

2011年底,铁道部推出网络订票12306网站,但网络订票却出现了另一种“排队”:因订票的人太多,用户需要不停刷新系统和重填用户信息来挤进订票网站。

为解决这种“排队”问题,网络涌现出各种抢票插件,通过计算机模拟用户网络订票操作,解决此前繁复的人工操作和减少等待的时间。但也有人利用抢票插件购票倒卖牟利,如日前铁道部公安局破获的贩卖“加密狗”的团伙。

面对各类抢票软件,铁道部的态度是一概否定,对于免费发布者是要求取消,对于借机牟利者则是诉诸《刑法》。

但铁道部一棍子打死抢票插件的做法,也遭遇了社会的质疑。有律师称,抢票软件填补了12306网站的技术障碍,不存在违法问题。而“订票助手”插件的研发员倪超,则指责铁道部只为自己博弈而不肯增进12306网站的便利性。

“偌大的铁道部斥资约3亿元建起的平台竟经不起一个小小的网络插件冲击!”今年1月19日,新华社曾发表评论称,“一票难求”的痼疾倒逼铁路系统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如果“铁老大”继续抱紧垄断不开放,固步自封拒绝市场化,即使填补了这个漏洞,还会冒出更多的漏洞。

抢票插件:“没有利用作弊程序”

使用过12306订票网站的用户都了解网络订票的流程:先需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如同时登录的人太多,登录者需在新页面上全部重输一次,如此反复多次方可进入订票页面内。而第二步的查询功能也类似,要查询余票需不停地点击“刷新”和“查询”,“这很明显是个让人崩溃的事情。”倪超这样形容前述过程。

在此背景下,各种抢票软件应运而生。以倪超开发的“订票助手”为例, 他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了用户需要不停重新登录的过程,又能按用户意愿过滤查询结果,自动挑选符合要求的车次和席别,并且实现了一些自动化,“比如自动帮你点预订,自动帮你提交等等。自动刷新则完全是为刷票量身打造,因为等待放票或没抢到票时,你需要反复地点。”

倪超受邀将“订票助手”安装在某公司的浏览器上,免费提供给用户,这款软件随即被人们称为“抢票神器”。该浏览器的技术负责人称,插件本质上是用计算机程序模拟用户登录、刷新和选择,把用户自己的手动登录刷票变成自动登录,不同的是,一个人登录刷票一次需要几分钟,而通过计算机程序几秒就可以完成,“没有利用作弊程序”。

各类抢票软件与“订票助手”大同小异,都能够通过技术的手段,帮助人们免去繁复的人工操作,减少人们等待的时间。

倪超说,自己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都贯彻着一个功能化的观点,就是丰富和完善铁道部网站的功能,“其实还幻想过,倘若有一天铁道部发现助手的功能不错,他们也许会直接集成到网站里。”

铁道部:“插件扰乱购票秩序”

但抢票软件的大范围使用,却不是铁道部所乐见的。

铁道部运输局局长程先东称,抢票插件通过频繁查询、强行插队等手段,打乱了正常购票秩序,直接影响了售票的公正性,损害了大多数购票旅客的利益,“利用抢票软件抢票,就像是在道路上驾车的闯红灯、逆行。”

程先东还表示,铁道部12306网站已采取了措施,部分“抢票软件”的自动提交功能受到了限制。铁道部还要求相关公司取消抢票插件。(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