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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分享网站著作权困境及其解决途径

来源: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作者:牛静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8-07-23 10:58 
核心提示:视频分享网站由于播放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视频作品而常陷入著作权纠纷之中。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视频分享网站多被判败诉,通过多渠道解决视频分享网站的著作权问题对其发展有重要意义,视频分享网站应当承担起合理注意的义务,加强与其他媒体的著作权合作,独

视频作品的著作权问题一向是视频分享网站的困扰。以YouTube为例,近几年累计卷入数十起侵权诉讼中,被迫撤下数以十万计的视频。在国内,2009年成为视频分享网站盗版视频的阻击年。年初,由搜狐、激动网等4家新媒体公司宣布联合组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9月,“反盗版联盟”宣布已对优酷、土豆、迅雷等主要视频盗版网站1000余部被盗版侵权的国内影视剧取证保全,将起诉迅雷、优酷、土豆等网站,并索赔上亿元。上海法院网显示,12月,搜狐、激动网、乐视网等10家公司起诉土豆网侵犯版权案将陆续在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审理。著作权问题始终是伴随视频分享网站发展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基于Web2.0技术,视频分享网站是脱胎于论坛(BBS)的一种社交网站,其建立初衷是提供给用户上传、搜索、观看视频文件的平台。使每个用户与全世界分享他们的经历与知识。但目前大量的未经著作权人及其邻接权人许可的影视视频作品出现在视频分享网站上,这已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害。越来越多的著作权纠纷成为视频分享网站发展中绕不过的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对视频分享网站的可持续发展、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视频分享网站陷入著作权侵权纠纷  

在视频分享网站的著作权纠纷中,侵犯视频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主体主要有三类。其一为网络内容提供者,即将涉嫌侵权视频上传到视频分享网站的注册用户。这些注册用户上传侵权视频的行为直接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属于直接侵权人。其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纠纷中,特指视频分享网站。其三为网络信息获取者,主要是从网络上观看、下载侵权视频的网络用户。

社会公众为个人信息消费的目的浏览侵权视频,目前在我国不属于侵权行为。注册用户利用网络直接上传侵权视频文件的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毋庸置疑,往往各方当事人也均予承认。然而起诉实施上传行为的用户存在身份难以辨别、取证较为困难并且不具备足够的赔偿能力等问题。与网络用户比较起来。视频分享网站是著作权执法更有效的目标,因为作为商业组织的技术提供者及其具有的经济能力,更有可能满足著人权人的诉讼请求。于是几乎所有的视频分享网站都被推到侵犯著作权案件的被告席上。

虽然视频分享网站没有亲自从事复制、传播等直接侵权行为,但是由于其与直接侵权行为或直接侵权人的关系,也要对直接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其与其他行为人或者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可见。视频分享网站要为用户非法发布内容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未实施“直接侵权”并不意味着其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各国著作权法立法或判例也公认:教唆、引诱他人“直接侵权”或在具有主观过错的心态下为“直接侵权”提供实质性帮助的,构成“间接侵权”。尽管视频分享网站并未直接侵犯到受著作权直接保护的作品或受邻接权直接保护的视频,但因网站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从而对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的合法利益造成了侵害。

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围绕著作权的诉讼纠纷一直是几乎所有视频分享网站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拥有丰富影视作品、录像制品资源的电视台、大型制片公司、正版视频网站等“版权大户”针对视频分享网站发起批量诉讼,推高维权浪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于晓白表示,2008年全国地方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比上年增长36.52%,其中著作权案件10951件,占全部知识产权案件的44.8%,其中涉及网络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又占了著作权案件的40%以上。深陷著作权纠纷的视频分享网站不得不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去应付各类诉讼,而诉讼结果以败诉居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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