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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要求电网企业回购资产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段心鑫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4-02-11 14:20 
核心提示:原国家电监会的统计显示,发电企业自建送出工程共194 个,涉及容量总计73919MW,涉及金额总计140 亿元,年运行维护费用17266 万元,年承担线损折合费用38225 万元。其中,正在回购的项目有16 个,占8%。

国家能源局2月10日公布《关于电网企业回购电源项目自建配套送出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网企业最迟在2018年前完成对电源项目自建配套输送线路的回购。

需回购的资产包括,国家核准文件中明确要求电网公司建设,或国家政策要求电网公司建设的大中型可再生能源送出工程,或经厂网协商先由发电企业垫资建设的、现发电企业提出回购申请的自建配套送出工程项目。原则上,在2015年底前完成回购工作。少数经营困难的省级电网企业,最迟2018年底前完成。

原国家电监会的统计显示,发电企业自建送出工程共194 个,涉及容量总计73919MW,涉及金额总计140 亿元,年运行维护费用17266 万元,年承担线损折合费用38225 万元。其中,正在回购的项目有16 个,占8%。

(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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