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江苏电监办建立可再生能源监管统计报表制度

来源:江苏电监办 作者:江苏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01 12:12 
核心提示:《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电监办监管统计工作制度的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监管统计。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电力监管统计工作。

近年来,为改善能源结构、节能降耗和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迅速,在电力供应构成中比重逐步提高,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除风电外,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并没纳入电力监管统计范围。为掌握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情况,近日,江苏电监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力监管统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统计报表制度,以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更好地为政府部门决策和电力企业发展服务。

《通知》要求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江苏电监办监管统计工作制度的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监管统计。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电力监管统计工作。二是坚持质量第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报表审核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电力监管统计报表资料数据的收集、填写、报送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杜绝漏报、虚报、错报、迟报情况的发生。三是江苏电监办将结合各单位上报的情况,对电力监管统计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漏报、虚报、错报、迟报等行为,依据《统计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通报、处罚。

《通知》还对电力监管统计报送的对象、范围、内容、形式、程序、时间等作了明确的要求。为方便可再生能源电力监管统计数据的上报、汇总、分析,江苏电监办还开发了有关统计报表软件,以提高统计报表的准确性和上报效率。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