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四川电监办在市场准入监管中着力抓好企业在建工程自查自纠

来源:四川电监办 作者:四川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6-02 12:46 
核心提示:为了提高企业自查准确性,四川电监办制定了政策指引和填表示范指导企业自查;深入到工程项目多、自查任务重的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现场指导企业开展自查;

四川电监办在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排查工作中,自觉践行“四项监管服务”的指导思想,以规范市场秩序为检验衡量监管成效的标准,在人手少、排查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参建各方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企业自查自纠作为排查工作的重点环节,在自查深度和企业自纠上下功夫,帮助企业变“要我查”为“我要查”,变“要我改”为“我要改”,积极营造排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排查工作初见成效。

四川在建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17个,线路长达1513.645公里,变电站容量高达20950兆伏安,施工承包商和分包商多达45家。针对这一实际,四川电监办专门召集在川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建管单位、承包商、分包商和监理单位五方共50多家企业开会,对自查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业主单位、建管单位、承包商、分包商和监理单位在建设环节中分别应履行的职责,明确了参建各方自查的重点,专门配套设计了五套自查表格,从不同侧面反映工程项目市场准入制度执行情况,提高自查工作效率。对业主单位和建管单位,重点查在锦苏线存在无证分包问题和官西线12.13事故后的整改情况,在执行许可准入制度上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对无证分包商清退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承包商,重点查是否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作为分包的必备条件,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问题。对华东送变电工程公司等承包商存在分包给无证企业的问题,重点查整改情况,是否已清退无证分包商,清退手续是否完善。对分包商,在自查表中要求填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网作业电工的信息及社保关系,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自查表中加入了工程款支付的户名及账号,查验是否存在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问题。此次排查工作还专门向监理单位提出了要求。明确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项目分包商资质和分包内容,现场把好工程建设项目许可准入关。

为了提高企业自查准确性,四川电监办制定了政策指引和填表示范指导企业自查;深入到工程项目多、自查任务重的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现场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对未到会的分包商,也专门通知进行了补课,确保参建的每家单位都了解政策,不留死角。四川电监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帮助企业立即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要求企业将整改方案与自查报告同时上报。要求未入川备案的省外施工企业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入川备案手续,未完成备案手续或未进行备案的企业,将上报电监会处理。要求分包给无证企业的承包商在6月20日前完成无证分包商的清退工作。

目前,各方整改正在有条不紊进行。四川省电力公司在自查中两次召集相关承包商开会,要求相关承包商对未入川备案的问题立即整改,对无证分包企业立即清退。江西省水电工程局已完成备案,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青海送变电工程公司、开县水电建筑开发有限公司已向四川电监办提交了备案申请。重庆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河南送变电建设公司已正在开展锦乐线3家无证分包商的清退。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