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管理机构 >

山西电监办开展电价成本专项检查 拓宽价财监管领域

来源:山西电监办 作者:山西电监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13 18:37 
核心提示:本次检查涵盖2010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以来电价政策执行及厂网电费结算、输配电成本核算等内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及相关财务账簿资料等方式,涉及2个地市和12个县级供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监会下发的《电价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供电监管办法》和《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山西电监办结合实际,根据年初工作计划,于8月16日至9月2日,分别对大同供电分公司、忻州供电分公司及部分所属支公司开展了电价电费政策执行及输配电成本核算情况专项检查。目前,检查工作已圆满结束。

本次检查涵盖2010年1月1日-2011年6月30日以来电价政策执行及厂网电费结算、输配电成本核算等内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及相关财务账簿资料等方式,涉及2个地市和12个县级供电企业。

从检查情况看,各电力企业电价政策执行基本到位,厂网电费结算情况总体良好,输配电成本核算比较规范。但也发现:供电企业仍存在发电企业购网电量未执行大工业电度电价,峰谷电价、功率因素调整执行不到位,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不规范,输配电成本支出水平偏高、支出项目不合理,农维费超范围支出等问题,有些问题还较突出。此次检查也基本摸清了供电企业输配电成本的核算情况,初步掌握了成本的核算体系、项目的构成和支出的范围等,为下一步实施输配电成本重点监管奠定了基础。

根据检查情况,山西电监办在与受检单位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下达了监管意见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分类整改措施,于9月16日前按时上报。下一步,拟在省电力公司层面通报总体检查意见。明年年初,还将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真正实现价财工作检查、整改及处置的闭环管理。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