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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监局召开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来源:东北电监局 作者:东北电监局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4-24 20:38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东北电监局于4月15日在沈阳召开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东北电监局于4月15日在沈阳召开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辽、吉、黑和蒙东电网公司及其所属供电公司,东北区域省级及以上发电公司和网、省直调发电厂,东北区域承、装、修(试)一、二级资质和部分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基建工程负责人、安监部门负责人,3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东北电监局安全处负责人通报了2010年东北区域电力事故情况。中电投燕山湖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作为电力建设单位代表做了典型发言,介绍了本单位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过去年一年东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和安排。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印发后,按照国家电监会的统一部署,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切实加强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工期管理和分包队伍安全管理,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大型施工机械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力提升了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水平,促进了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国家电监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和电力建设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团结拼搏、不畏艰险、勇于奉献和共同努力的结果。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我们必须清楚的看到,目前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不能满足电力建设发展需要;二是盲目压缩工期增加了电力建设安全生产风险;三是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存在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要担负起项目法人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施工单位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要切实负起相应的安全责任。各电力建设单位要加强宣传、警钟长鸣,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隐患排查,确保人员安全,不断完善电力建设应急管理机制。

对于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东北电监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也做了详细的部署。他指出。2011年东北电监局将进一步强化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电力建设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安全生产水平。一是加强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备案监管,二是强化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日常监管,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东北电监局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负责人的讲话,深刻领会,抓好落实,要求各单位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创东北区域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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