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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电网认真开展《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备案

来源:华东电监局   作者:刘云 责任编辑:融合网 发表时间:2011-01-16 08:33 阅读:
核心提示:2005年7月28日,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并网 调度协议(示范文本)>推行情况及电力“三公”调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第一 、第二阶段分步有序的检查工作业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第三阶段的

2005年7月28日,国家电监会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推行情况及电力“三公”调度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第一、第二阶段分步有序的检查工作业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第三阶段的总结整改。根据该阶段的工作部署,电力企业应参照两个范本尽快签订《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并于2006年一季度前完成向区域电监局备案。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范本精神,因地制宜地在厂网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签订了《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约率很高,既改善了厂网关系,又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日前,华东电网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前往华东电监局开始办理备案手续,并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机构建立两个范本推行和三公调度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计划每季度向电监局报备新的《并网调度协议》并报送三公调度的执行情况。华东电监局有关负责人肯定了华东电网有限公司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在前两个阶段自查和现场检查工作中所表现出的积极配合、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并感谢华东电网公司积极支持监管机构工作,认真开展备案工作。

在国家电监会的领导下,华东电监局将继续着眼长远,认真落实各项措施,促进《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签订、备案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和谐厂网关系,推动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华东电力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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