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OPLC >

电力光纤入户显优势 OPLC破除“最后一百米”(2)

来源:OFweek光通讯网 作者:郑毅飞 关江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5-03 09:33 
核心提示:OPLC的挑战 OPLC缆自2009年正式商用以来,至今还不到3个年头,虽然这几年国内的电力光纤到户试点数量不少,但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光纤、电缆复合从目前的电力光纤到户工程来看,也许是解决接入网资源的绝佳方式,

OPLC的挑战

OPLC缆自2009年正式商用以来,至今还不到3个年头,虽然这几年国内的电力光纤到户试点数量不少,但也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光纤、电缆复合从目前的电力光纤到户工程来看,也许是解决接入网资源的绝佳方式,但的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建筑物的设计问题

很多电力光纤到户项目,我们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通过一根缆,将电力缆和光缆同时承载,也即光纤、电力缆同路由;但现在绝大部分建筑物在先期设计时,都没有强、弱电同路由的概念或联通的想法。直接的表现就是OPLC缆做到楼道的强电间后,发现强、弱电间的距离非常远,且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的通路,使得光、电复合的工程很难继续进行。

想法与建议:先期要与土建设计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强、弱电槽道、竖井的尺寸、路由及通路,不要将光、电复合的概念只局限在电力、通信部门,要让更多的设计人员了解电力光纤到户的解决方案才能实现各部门通力合作。

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的制定

没有OPLC复合缆之前,电力部门做电力,通信部门做光纤,二者没有交叉,各干各的,之间也不做了解。曾经看到电力部门在做OPLC缆接续的时候,只给光纤多预留了10cm的长度,这个长度连光纤切割刀都无法应用,使得工程停滞,无法继续。而有的通信施工后,光纤、跳线与电力线之间有大量的交叉,造成电力线维护困难,同时又形成了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想法与建议:设计院需将电力与通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在设计先期制定设计、施工、验收等一系列标准化规范,如电力、通信的施工界面,电力施工到何种程度,可以交付通信部门继续;通信、电力部门施工按什么标准可进行验收等等。

OPLC配套产品的标准制定

通信行业产品与电力行业产品在应用、试验标准、要求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异,而OPLC缆的出现,将会引发形成各式各样的“跨界”产品,从目前的状况来看,这类新产品只是一部分参照通信行业标准,另一部分参照电力行业标准,要保障OPLC缆在电力光纤到户中的安全可靠应用,这些“跨界”配套产品均应尽快制定自己特有的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

OPLC缆接入电力光纤到户所涉及到的解决方案和标准是两大行业的结合:一部分是电力行业,一部分通信行业,这种“跨界”的综合接入解决方案对于市场来说即是机遇也充满了挑战。3M公司是一家多元化的跨国企业,有近7万种产品,涉及领域包括:工业、化工、电子、电力、通信、交通、汽车、航空、医疗、安全、建筑、文教办公等,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3M从上世纪60年代起,在电力、通信行业内就形成了无可比拟的口碑和独特的解决方案;希望可以不断发挥3M公司在通信、电力行业“跨界”创新的优势,为电力光纤到户工程提供我们最大的帮助。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