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核电发展期待理性回归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6 16:52 
核心提示:福岛核事故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 “国四条”决定从宣布到执行已过去7个多月,其中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大检查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报告的制定。此外,核安全规划的编制、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调整完善均没有完成,新项目审批也无确定时间。

福岛事故发生至今已有200多天,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因这次事故重新审视核安全问题。同时,在总结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就是否继续和平利用核能、发展核电,各国基于不同国情做出了不同的决策。那么中国核电界是否对中国核电发展的下一步抱有信心?该如何看待“国四条”后中国核电的方向和定位?就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数位业内专家,以求为中国核电的未来把脉。

福岛核事故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的 “国四条”决定从宣布到执行已过去7个多月,其中在运在建核电站的安全大检查已经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报告的制定。此外,核安全规划的编制、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调整完善均没有完成,新项目审批也无确定时间。

“现在行业最关心的就是在应对福岛核事故的国务院‘国四条’之后,中国核电的下一步怎么办?特别是何时重启新项目的审批工作。”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指出了中国核电行业最想知道答案的悬念。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眼下要基于中国的现实,明确核电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实现核电在中国的理性回归。

产业发展或会付代价

记者从业内人士处获悉,“3·11”福岛核事故前,我国原计划今年要审批9个项目,其中到3月1日已经有5个项目拿到小路条,其余4个项目原本准备下半年审批。

“这9个项目几乎都是提前三年就开始了先期费用的投入,此外三个内陆项目(彭泽、咸宁及桃花江项目)也有大量的投入。这些项目的前期投入加起来可能约有170亿-180亿左右。”上述业内专家告诉记者, “要是就此停的时间过长或者停下来,这些前期投资的损失就太大了。”

该专家还从发电效益的角度分析说,按照2010年年底我国大陆近1000万千瓦装机的发电量(约700亿度)及上网电价(平均0.4元)计算,核电的发电销售收入为280亿元。今年本来要审批的9个项目如果拖到明年或者后年,将近1000万的装机就会晚发电一年,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

此外,由于核电项目放缓节奏,整个核电产业链也受到了影响,特别是目前处于供应链上的企业。

“企业既投了资又进行了技术改造和升级,还要给银行还贷,但项目的停止导致资金链的紧张甚至断裂。”上述专家表示。

据了解,中国核能行业今年9月在浙江嘉兴召开了核能行业中小企业座谈会,大量的中小企业一致反馈上述专家指出的问题是“3·11”福岛核事故后企业经营遇到的主要困难,他们希望国家政策能早日明朗。

“政策的不明朗还对整个核电行业的产业预期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一位业内分析人士向记者透露,同时他指出,核电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一个百年工程,是一个长期预期的不容许有大起伏的产业。核电的供应链、技术能力的养成、专有设备、重要装备、固定资产的形成都需要长期投资的过程。“因为目前的预期有所波动,使得有些项目的贷款随之出现问题。”

“目前整个核电行业都期望,在经历了福岛“3·11”事故的强烈冲击后,中国核电近期能否尽快以高温气冷堆为突破口,有一个理性的回归。”上述专家指出。

经验反馈应走上理性轨道

福岛事故发生后,很多人疑问中国的核电站会不会遇到这样的地震和海啸?能不能抵御自然灾害的破坏?会不会不会发生类似福岛的事故?而这也正是提给中国核电是否继续发展最直接的问题。

据了解,福岛事故的经验反馈已持续了一段时间,目前世界核能界的各个权威论坛的意见和建议显示,该事故本身是自然灾害叠加所直接引起的,超出了人类的认知能力。而事故发生后,日本政府和电力企业的决策管理不到位、不及时以及暴露出来的监管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和不可控的因素。(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