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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具有四个特点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0-23 10:06 
核心提示:同时,协议还致力于建设公开透明的核电利用环境。他说,“安全第一”是核电和平利用的基本原则,双方核电安全的资讯交换和经验交流,有助于提升两岸核电的预防,加强核电安全信息的透明化,提高两岸核电安全监管的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两会20日下午举行协议签署仪式后分别举行记者会。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在记者会上具体介绍了此次两会领导人会谈的主要内容和成果,并评价此次签署的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具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郑立中表示,一是高度关注广大民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个协议谈到了合作范围,涵盖了核电厂的基本信息,安全事件的评估,安全经验的反馈,核电安全监督的方法,核电厂的老化管理等,每项内容都关系两岸民众切身利益。

他表示,协议增强了两岸同胞对核电安全的信心。协议充分体现了两岸核电合作的客观需要,提高了两岸同胞对核电安全的信心。

同时,协议还致力于建设公开透明的核电利用环境。他说,“安全第一”是核电和平利用的基本原则,双方核电安全的资讯交换和经验交流,有助于提升两岸核电的预防,加强核电安全信息的透明化,提高两岸核电安全监管的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四是构建高效的工作机制。为提高两岸核电安全合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协议构建了工作体制,并决定设立工作组,在协议生效后2个月内召开会议,商讨两岸联系及事故通报的窗口,资讯交换及通报的项目、内容、格式、方法、频率等。

在应询回答两岸投保协议是否涉及台商人身自由和安全的问题时,郑立中表示,大陆方面一贯重视和保护台商的人身自由与安全,通过立法、行政及司法措施,切实保护台商在大陆投资经营中的合法权益。本来,一般投保协议不包括投资者人身自由与安全等内容,为回应台商关切,大陆方面已结合投保协议的特性,通过适当方式对台商人身自由和安全保护作出了安排,最大限度地展现了善意、诚意和灵活性。将来协议签署生效后,大陆有关部门将按24小时的规定通知家属或所在单位。

有记者问:今天上午,陈云林会长在会谈开场致辞时强调,如果两会协商的政治基础遭到破坏的话,以往取得的成果有可能得而复失,希望能作更深入的说明和解释。

郑立中对此表示,两会恢复商谈能够取得这么多的协议的签署,搭建这么多的互通互利的桥梁,依靠的是根本一条,就是双方在“九二共识”这个基础上面建立了互信,实现了良性互动。在这个基础上,两会才能在短短不到四年的时间里,签署16项协议,达成一系列共识。

他表示,如果这个共同的政治基础遭到破坏,不仅两会协商难以为继,两岸关系也会遭到破坏。诚如陈云林会长所言,协商成果就会得而复失。但是我们感到高兴的是,和平发展已经成为两岸同胞的共同语言,成为了两岸同胞的共同愿望。我们相信,两岸同胞一定会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局面,一定会共同维护复兴基础,来开创两岸关系的新局面。

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海基会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三年多来,两会制度化的协商与互动,是两岸关系良性发展的指针,更是区域和平与繁荣的保证。这样的成果弥足珍贵,值得双方善加维护。

他强调,两岸应持续在既有的基础上,建构长期和平、稳定的两岸关系。通过制度化协商的成熟运作,巩固两岸互信基础,并且循序渐进推动两岸在经贸、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建构一个有利于两岸之间以及双方各自发展的外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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