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新能源 >

中国光伏企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来源:上海证券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9-07 19:19 
核心提示:GTMResearch的调查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里美国约有五分之一的光伏产能因破产或停产而消失,主要原因是无法与中国廉价太阳能产品竞争。

苹果公司近年来的强势崛起,曾被视作“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企业范本。如今,中国光伏企业也被海外业者贴上了同样的标签。

由于债务危机从欧洲向美国蔓延,刚刚回暖的全球光伏市场再度风声鹤唳,海外一些光伏大厂更因抗不住“寒冬”而出现倒闭。仅上个月,美国就有三家太阳能公司宣告破产,其中包括在业内颇有声望的加州太阳能电力公司(Solyndra)。这在部分海外人士看来是中国光伏企业的挤压所致,而德国企业更不断游说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进行制裁。

海外光伏公司接连“关门”

据悉,今年8月份在美国申请破产的另外两家光伏公司分别是位于麻萨诸塞州的长青太阳能公司和位于纽约州的光谱太阳能公司。

而今年春季,英国石油公司旗下的太阳能公司BPSolar也停止了生产。此外,奥地利知名光伏制造商优质能源公司(BlueChipEnergy)也于7月底宣布破产。

GTMResearch的调查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里美国约有五分之一的光伏产能因破产或停产而消失,主要原因是无法与中国廉价太阳能产品竞争。

一连串的企业破产已引起了海外舆论的高度关注。《纽约时报》对此评论说,这些破产事件表明,在全球太阳能产业领域,中国已经获得绝对垄断优势--中国已经垄断全球60%的光伏市场。虽然欧美和日本的太阳能公司在技术上仍然拥有领先中国的优势,但在成本控制方面却完全无法与中国公司相比。

事实上,近年来的确有不少中国一线光伏厂商大举挺进海外市场,与当地企业短兵相接。如尚德电力于2009年11月宣布在美国建设首家太阳能电池生产工厂,成为首家在美设厂的中国光伏组件制造商。此后,赛维LDK也宣布,以约3300万美元收购美国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70%股份,由此进入北美光伏下游市场。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太阳能产业标准的制定者。”波士顿清洁能源产业研究中心GTMResearch分析师ShayleKann说,“现在许多公司都在争相向中国太阳能公司提供优惠以便赢得生意。”

德国企业怂恿欧盟制裁

但在竞争对手眼中,中国光伏企业的到来却不是一件好事。

GTMResearch报告指出,目前美国仅有两家光伏公司能够与中国竞争,一家是FirstSolar,其采用的碲化镉薄膜电池生产技术与中国同行完全不同。另一家是太阳电力公司(SunPower),该公司能够幸存的主要原因是该公司产品的转换效率极高,中国产品无法替代。

据悉,刚刚关闭加州一座工厂与德国若干生产线的德国大型光伏组件制造商SolarWorldCEO阿思拜克(FrankAsbeck)已联合其他企业向德国政府与欧盟进行游说,认为中国的光伏企业向欧洲市场倾销,政府应该进行制裁。

一时间,中国光伏企业在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同时,不得不迎接贸易政策变化的挑战。

市场变化是破产主因

国内光伏企业并不认同“海外企业破产由中国企业所致”的观点。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美国长青太阳能公司的商业策略还是几年前制订的。那时作为光伏组件原料的多晶硅价格正在高位运行,而该公司希望通过使用较少的多晶硅来获得竞争优势。但不幸的是,最近两年多晶硅的价格连续暴跌,从2008年初期的每公斤接近500美元跌至目前的每公斤50美元。

“在此期间,长青太阳能公司几乎没有时间进行行业再定位,而其单一的技术也根本无法和其他厂家一样迅速应变。此外,该公司也受到美国本土企业FirstSolar崛起的影响。”业内人士说。

而对于德国企业一再提出的制裁申请,江苏某光伏组件企业负责人表示,“相信欧盟不会轻易接受申请,因为如果真的接受了,中国和欧洲之间的贸易摩擦将会急剧上升”。

“反倾销有两个基本的判断,一是政府有没有补贴?事实上,中国政府对这个产业没有直接补贴。第二,我们中国企业有没有低于市场价格的行为,到国外去倾销?假如没有,也不成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马学禄对记者说。

他表示,希望通过企业与企业之间、协会与协会之间的对话,来实现更好的产业对接,实现光伏产业在全球的合理分工,以降低成本。他还表示希望通过对话化解对立和对抗的情绪。

上海交大太阳能研究所的崔容强教授则认为,中国可以通过国内应用市场的启动来证明中国光伏产品并非向海外倾销。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