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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第三热电厂率先投入脱硝设施

来源: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7-20 10:56 
核心提示: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自投产以来始终以“提供清洁电力,点亮美好生活”为使命,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努力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最少的污染物排放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电力,以最低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控制排放、减少污染、保护环境

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自投产以来始终以“提供清洁电力,点亮美好生活”为使命,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努力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和最少的污染物排放为社会提供更多的电力,以最低的资源和环境代价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把控制排放、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贯穿到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全过程,率先成为省内首家投入脱硝设施单位,不断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促进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做出贡献。

长春第三热电厂是长春市规划的西南区域集中供热主力热源点之一,一期建设2台350兆瓦供热机组,同步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圆形煤场等环保设施,为热电联产项目。两台机组于2009年3月投产后,便把环保设施投运率纳入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生产同步管理,实现规范化、常态化与信息化。该厂成立了以生产厂长负责的三级环境保护监督网络;成立了除灰分场、化学分场和电控分场分别负责除尘、脱硫、脱硝、各类水处理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将环保指标与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等指标同部署、同检查、同监督,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细则》等管理规定,有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相关污染源监测数据档案,进行日常性监测管理,确保环保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同时与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签署了环保技术监督服务协议,规范日常环保监测工作。目前,该厂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已实现与吉林省环保厅及长春市环保信息平台联网,自觉接受省、市环保局的实时监督,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2011年6月4日,该厂1号机组脱硝设施正式投入运行,2号机组脱硝设施于6月10投入运行。该厂脱硝设施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SCR,烟气脱硝系统的还原剂采用纯度为99.6%的液氨。投入使用以来,机组脱硝效率平均为47.52%,脱硝质量和设备投运率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此外,该厂还建设了完善的废水处理系统,将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含煤废水、含油废水处理合格后分类加以回收利用,作为脱硫工艺水,或用于灰渣调湿,实现污水零排放。对冷却塔等高噪声源和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器等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规定。产生的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2011年1至6月份,该厂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97.82%,脱硫效率达93.15%,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量约8200吨,除尘效率为99.9%,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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