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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六方面推动海上风电建设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26 20:59 
核心提示:记者从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了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海上风电将成为风电发展新兴领域。据悉,2015年我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00万千瓦,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

记者从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江苏省南通市召开了海上风电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海上风电将成为风电发展新兴领域。据悉,2015年我国将建成海上风电500万千瓦,2020年达到300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透露,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招标,总建设规模将在150-200万千瓦之间。这将拉动海上风电设备产业的发展。海上风电将成为下一个新能源投资热点,目前海上风电设备走在应用前列的是华锐风电。

六方面推动海上风电建设

这次座谈会重点交流讨论海上风电建设经验,研究海上风电技术发展和建设管理,对海上风电发展进行工作部署。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各沿海省区市的发改委(能源局),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电力集团等企业参加了会议。

据会上的信息显示,国家能源局下半年将启动第二批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总建设规模将在150-200万千瓦之间。

根据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能源规划和可再生能源规划,我国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是:2015年建成500万千瓦,形成海上风电的成套技术并建立完整产业链;2015年后,我国海上风电将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达到国际先进技术水平,到2020年建成海上风电3000万千瓦。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在会上指出,海上风电是全球风电技术发展和产业竞争的前沿,中国企业必须在海上风电发展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刘琦表示,发展海上风电是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迫切需要,要从6方面做好海上风电的工作:一是加强海上风电资源测评和发展规划工作,为海上风电全面持续开发打好坚实基础;二是扎实做好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深入开展技术研究和工程准备;三是采取招标竞争与新技术示范相结合方式推动海上风电建设,同步提高海上风电的经济性和技术水平;四是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和服务体系,确保海上风电设备和施工质量及安全可靠运行;五是建立和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完整海上风电产业体系;六是建立合作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为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发展海上风电设备或成主流

近十多年来,全球风电持续迅猛发展,特别是在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风电在新增发电能力中已经占到了第一位或第二位。欧洲地区陆地风能开发达到了较高程度,已把风电开发重点转向海上风电,许多大型风电开发投资企业、设备制造企业已把海上风电作为最重要发展方向。

记者了解到,海上风电具有资源丰富、发电利用小时高、不占用土地和适宜大规模开发的特点,是全球风电发展的最新前沿。我国于2010年6月建成上海东海大桥10万千瓦海上示范风电场,安装了34台华锐风电公司的3兆瓦机组,这是在欧洲之外唯一建成投产的海上风电场。

从我国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看,正在抓紧研制适用于海上的大型风电机组。目前批量应用的只有华锐风电公司的3兆瓦机型,华锐风电、金风科技、湘电风能、国电联合动力、上海电气集团等风电设备制造企业正在研制3兆瓦级和5兆瓦级以上的机组。目前,湘电风能5兆瓦机组、华锐风电5兆瓦、6兆瓦机组已下线,预计今年下半年将有更多的大型风电机组下线进入试运行阶段。

国家能源局表示,我国海上风电尚处于起步阶段,“十二五”期间,将每年安排150-200万千瓦的总开发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推动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在机组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产业链培育海上风电工程技术能力,提高海上风电产业整体竞争力。到“十三五”时期,使我国海上风电具备大规模的发展条件,并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目前,上海、江苏、山东等地区已经完成了海上风电工程规划,进行了技术审查,正在分别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河北、浙江、广东、大连、广西、海南、福建等沿海省(区、市)都已开展了海上风电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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