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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移交“647项目”

来源:《财经》网络版 作者:杨悦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2-07 00:27 
核心提示:2007年12月24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告称,国家电网647万千瓦发电资产相关八家电厂的控股方国网新源公司与七家受让公司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权转移协议,“标志着647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工作(以下简称“647项目”)的主体任务已经

2007年12月24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下称电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告称,国家电网647万千瓦发电资产相关八家电厂的控股方国网新源公司与七家受让公司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权转移协议,“标志着647万千瓦发电资产变现工作(以下简称“647项目”)的主体任务已经完成。”这意味着中国从2002年启动的第一次电力体制改革终于接近收官。

根据电监会公告,“647项目”资产受让方包括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电集团、中电投集团、神华集团和湘投控股。此前,神华集团与华润集团曾就“647项目”中徐州发电厂的主导权进行过争夺。此次电监会公告显示,华润集团不在受让方之列。

电监会新闻处相关人士对《财经》表示,此次只是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权及领导班子三项权限的移交,并非正式的转让协议。根据电监会公告,正式转让协议签署、资产交割、工商变更等工作将会在明年1月后进行。

“647项目”负责人、电监会价格财务监管部副主任黄少宗告知《财经》记者,因为临近年关,考虑到安全生产,所以先行移交隶属关系和领导班子,正式的资产交割协议会在正式发文、有了法律依据后逐步进行。

“647项目”资产的整个转让过程一波三折。在2002年启动的电力改革中,主要目标是实现“厂网分开”。据此,原国家电力公司分拆为发电资产和电网资产两大部分,不过有920.01万千瓦和647万千瓦两部分发电资产被“暂时保留”在国家电网公司旗下,业内俗称“920项目”和“647项目”。按电力体制改革要求,这两笔发电资产都应在两年内出售变现,前者用于支付主辅分离后的改革成本,后者则用于补充电网公司资本金。

《财经》记者此前从国家电网公司内部获得的“647项目”资产处置报告显示,“647项目”资产将以评估价格为基础溢价出售,不再进行拍卖或价格谈判;溢价水平将参照“920”可比资产的最终售价,溢价17%,再加上因控股而产生的评估溢价3%,最终售价比净资产溢价20%。如此计算,“647项目”资产转让价格约74.51亿元。

不过,黄少宗表示,“647项目”相关电厂的转让协议价格要过段时间才能公布。根据电监会网站公告,“647项目”以协议转让方式出售,具体定价方式为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参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考虑控股权溢价等因素,溢价出售。

此次“647项目”资产的处置工作在业内备受瞩目。“647项目”资产所涉电厂股权集中,全部为控股股权,涉及八家发电企业的11个电源项目,包括益阳发电厂、徐州发电厂、河北马头发电厂、元宝山发电厂、宝鸡第二发电厂、宁夏大坝发电厂、天津军粮城发电厂和湖北襄樊发电厂。国家电网公司在2005年成立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将“647项目”资产悉数划入其下统一管理。

中金公司曾有分析报告指出,“647项目”资产所涉及的电厂多为老厂,人员负担较重,对集团、上市公司来说,这些厂在运营上并不具备成本优势,但可有效增加其在某一地区的市场份额。

2007年8月,电监会发布《中国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及展望》报告指出,2002年实行电力体制改革取得巨大成果,但仍有一系列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最重要的是电价形成机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消费者没有分享到降低成本的好处。报告建议,在下一步的电改设计之中,市场应为买卖双方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让更多购售电主体参与电能买卖,实行输配分开和新的交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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