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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元实施重大惠民行动 五县区与四川省电网同价

来源:四川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30 21:37 
核心提示:从今年7月1日起,广元市剑阁、苍溪、旺苍、元坝、青川等地方电网供区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统一执行四川省电网居民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224元的电价并全部实行抄表到户。与同价前相比,同价后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25元,农村电网未改造和未抄表到户地区

从今年7月1日起,广元市剑阁、苍溪、旺苍、元坝、青川等地方电网供区的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统一执行四川省电网居民合表用户每千瓦时0.5224元的电价并全部实行抄表到户。与同价前相比,同价后居民生活用电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25元,农村电网未改造和未抄表到户地区的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50元左右。

6月29日,广元市与四川电力公司正式签订地方电网居民生活用电与四川电网同价协议,标志着广元市从此彻底告别交叉供电、多头供电的时代,地方电网电价过高、电价矛盾突出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广元地方电网的同价工作走到了全省前列。

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华,省发改委副主任邵小龙,四川省电力公司总经理王抒祥,市领导王菲、赵勇、张康明出席签约仪式。

与省电网同价措施的实施,惠及广元市五四县区8892平方公里141个乡镇1702个行政村或社区54.61万户170.34万城乡居民,每年可减轻地方电网供区城乡居民电费负担6000万元,每年户平减轻电费负担110元。

在党的90华诞来临之际,地方电网的同价工作这一惠民工程、德政工程的实施,为广元地方电网供区的广大群众办了一件大喜事、大好事、大实事,这是广元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惠民行动,也是广元涉及面最广、惠及面最大、影响最深远的惠民措施。

据悉,目前广元市供电由四川省电网直供、省电力公司和省能源集团公司控股或代管的地方电力公司自电、地方火力发电企业自发自供等三类供电企业承担,剑阁、苍溪、旺苍、元坝、青川等五家地方电力公司的供电供区面积8892平方公里,供区人口170.34万人,分别占广元幅员面积的54.6%和总人口的53.3%,售电量约5亿千瓦时,仅占全市总售电量的11.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平均电价目前为每度0.773元,比四川电网电价平均每度高0.25元,而农村电网未改造和未实行抄表到户地区的电价平均每度1元左右,比省电网电价平均高0.5元,由于电价差别,导致了电力用户之间新的电费不公平负担问题,严重制约了地方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为推动地方电网与省网同价,广元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得到了省政府和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列入了省发改委2011年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工作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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