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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电业局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浙江省电力公司 作者:王力军 郭微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6-09 18:04 
核心提示:6月6日,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发文表彰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浙江丽水电业局榜上有名,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及浙江省丽水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6月6日,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发文表彰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浙江丽水电业局榜上有名,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成为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及浙江省丽水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丽水电业局围绕企业中心、围绕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积极推进丽水供电系统法制建设,强调全市系统9个县局、20多个基层单位整体联动,明确依法治企工作任务,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和精神文明考核,全市系统法律宣传骨干200余人,为推动丽水电业局科学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丽水电业局注重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该局邀请有关专家举办《劳动合同法》等专题报告会,全市1300多人次参加学习;市局、莲都局、龙泉局等多个县局分别与当地检察院联合组织了“企检共建廉洁文化现场警示教育大会”等活动,共有200多名领导干部、重要敏感岗位人员参加。在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丽水电业局充分利用教育展示中心、企业网站、报纸等宣传阵地普及法律知识,并每周向领导干部编发廉洁从业、法律知识等内容的手机短信,寓法律宣传于日常工作、生活中,在全体员工中营造法律宣传的浓厚氛围。

丽水电业局不断完善法制管理体系。该局将经济合同管理和法律纠纷案件管理作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纳入业绩考核中,并建立重要决策法律审核把关工作机制。以开展标准化建设为切入点,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员工法律风险意识教育,深化品牌创建,企业行风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同时,该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工会法》、《新劳动法》、《物权法》、浙江省电力系统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劳动保护法宣传工作,在增强员工民主法律意识上成效显著。

该局开展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电力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力设施保护的普及宣传工作,为电网安全创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先后发放保护电力相关法律法规资料1万余份,派出宣传车对乡镇村进行电力法律法规宣传,为广大群众制作幻灯片、放映电影50余场,有效增强了广大市民依法用电、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付出总有回报。丽水电业局先后荣获丽水市“诚信守法企业”,浙江省以及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去年8月,浙江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组对丽水市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丽水电业局作为唯一代表在汇报会上作典型发言。浙江省普法考核组组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听了丽水电业局的汇报后,对丽水电业局的普法依法治企工作给予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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