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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司表彰201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来源:辽宁电力有限公司 作者:刘岳龙 魏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25 10:47 
核心提示:2010年,在辽宁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辽宁公司系统各单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记者从辽宁公司3月22日至23日召开的2011年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经辽宁公司党组研究决定,授予沈阳供电公司等7家单位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授予营口鲅鱼圈供电分公司等10个集体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李永林等15名同志为“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2010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2010年,在辽宁公司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辽宁公司系统各单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三化三有”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加快“两个转变”、深化“三个建设”,推进“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具有强烈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的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受到表彰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表示,将再接再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公司2011年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总结经验和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推进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辽宁公司要求所属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学习借鉴他们优秀的工作作风和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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