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电力 > 地方电网 >

杭州数小区电费突然暴涨 电力部门回应没有问题(2)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徐永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09 14:24 
核心提示:1)受气温影响。去年入冬以来,杭城出现了持续雨雪低温天气,据杭州气象局资料,1月以来,杭州市区平均气温1.4C,较常年明显偏低,天气寒冷居民家中取暖设备使用时间增加,天冷厨房电热设备耗电也相应增加,相应电

1)受气温影响。去年入冬以来,杭城出现了持续雨雪低温天气,据杭州气象局资料,1月以来,杭州市区平均气温1.4°C,较常年明显偏低,天气寒冷居民家中取暖设备使用时间增加,天冷厨房电热设备耗电也相应增加,相应电量显著增长。

2)节日波动影响。2010年春节是2月14日,而2011年春节在2月3日,提前了11天,春节放假对用电量的增长提前到1月中下旬。对居民用户来说,因为1月份抄表电量的实际用电区间在11月下旬到1月上旬,因此节日对用电量的影响主要反映在2月份抄表的居民用户上,因此2月份抄表的居民用户电量有一定的增加。

3)自然增长的影响。近年来,绝大部分居民生活质量有所改善,增添了一些家用电器,特别是电饭锅、电茶炉壶等厨房电器使用比较普及,也带动用电水平的稳步提高。

4)阶梯电价的影响。目前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的是阶梯电价,对于每户居民用户来说,两个月用电量超过100度至400度的,每度电加价0.03元;超过400度的,每度电加价0.10元。1、2月份用电量超过400度以上的,每度电都加价0.10元,相比电量少的月份电费增加就比较明显。

焦点二:智能电表是否有影响?电压是否有增大的情况?

杭州电力部门答复:杭州市区去年没有大规模推广智能电表,市区有部分新装用户,使用率在百分之一略多,智能电表与现有的电子表计量原理没有变化。

国家对供电是有质量要求并实行监测制度的,国家电监会每个季度都会出具各省市电力公司供电质量的“两率”(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指标情况。居民用户的电压大小是由配电站内变压器的变电出线决定的。在用电高峰、低谷之间,用电负荷会有变化,但电压差别不大。

焦点三:电费突然增加是不是电表有问题?

杭州电力部门答复:一直以来,各供电营业窗口都提供表计校验的业务,对客户提出的校表需求,我们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校验服务。从1月份到3月4日,杭州市区共受理362户居民用户申请校表,完成抽检320只,其中不合格表计9只,合格率97.19%。近来,有2位客户通过报刊和网络反映电费增长,我们上门进行了解沟通,帮助客户分析了电费增加的原因,取得了共识。

电费是如何计算的?

浙江省从2004年8月1日抄见电量起,开始实施阶梯式电价。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月用电量低于50度部分,电价不调整;51—200度部分,电价上调0.03元/度;超过200度部分,电价上调0.10元/度。

而峰谷电用户,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实行谷电,电价是0.288元/度;早上8点到晚上10点,实行峰电,电价是0.568元/度。

那每家每户的电价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例:“一户一表”用户,未申请峰谷价,电表两月一抄。假设当月的抄见总电量为350度,则电费应该这么算:

基本部分:350度×0.538元/度=188.3元

100—400度之间的调价部分(双月基数乘二):(350-100)度×0.03元/度=7.5元

合计电费:188.3元+7.5元=195.8元

如果你家已经申请了峰谷电价,单月抄表。那么假设当月抄见电量为285度,其中峰电量150度,谷电量为135度,那么该用户当月的电费就是:

基本部分:150度×0.568元/度+135度×0.288元/度=124.08元

50—200度之间的调价部分:(200-50)度×0.03元/度=4.5元

200度以上调价部分:(285-200)度×0.1元/度=8.5元

合计电费:124.08+4.5+8.5=137.08元

如果你家已经申请了峰谷电价,但双月抄表。那么假设当月其抄见电量为1060度,其中峰电量660度,谷电量400度,那么这一家子又该缴多少电费呢?

基本部分:660度×0.568元/度+400度×0.288元/度=490.08元(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今日头条

更多>>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