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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格登水电CDM项目减排量获联合国签发

来源: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公司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4 19:15 
核心提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格登村,是腊普河流域水电开发一库8级中的第4级梯级水电站,为首期推荐开发项目。该项目为一座混合式开发的电站,河岸地面式厂房,电站建成后接入地区网并入省电网运行,多年平均发电量5725万千瓦时。

12月10日,大唐迪庆香格里拉电力开发公司格登水电CDM项目第一个监测期间的减排量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正式签发,核证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项目投产日)至2011年4月30日,签发的减排量为52254 吨二氧化碳。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塔城镇格登村,是腊普河流域水电开发一库8级中的第4级梯级水电站,为首期推荐开发项目。该项目为一座混合式开发的电站,河岸地面式厂房,电站建成后接入地区网并入省电网运行,多年平均发电量5725万千瓦时。该项目利用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可大大减少区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

格登水电项目于2007年3月开始开展CDM开发工作,2007年7月与国际买家MGM碳资产投资组合签订核证的减排量销售协议,2007年7月30日获得中国政府批准;2008年6月27日获得联合国批准;2008年7月28日在EB成功注册;2008年12月25日该项目投产发电后,香格里拉电力公司制定并严格按照该项目CDM管理和运行程序手册进行管理和监测,并于2011年6月18日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DOE)必维国际检验集团进行了项目首次核查和核证,核证时间为2008年12月25日至2011年4月30日;2011年9月,项目顺利通过必维国际检验集团(DOE)的审核,并上报联合国;2011年12月10日,顺利获得联合国CDM执行理事会(EB)的正式签发。

本次签发为该项目第一次获得签发,项目成功签发带来的碳减排收益将积极地促进该公司的运营与发展,同时,也为集团公司的清洁发展和低碳战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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