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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占世界总装机偏低 呈现“大装备小装机”格局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13 11:10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笔者提出以下建议:首先,为了防止无序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严把规划关,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总体规划,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装备制造业快速发展,在全球市场居于主导地位,而处于产业链末端的光伏发电规模较小,占世界总装机的比重明显偏低,呈现出“大装备、小装机”的格局。

2007年以来,为了促进国内光伏发电产业技术进步和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特许权招标、光电建筑补贴政策和“金太阳示范工程”。由于处于发展初期,配套技术标准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目前在光伏发电方面多种关系尚未理顺,部分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特许权招标项目执行招标电价,价格竞争导致中标电价大幅低于实际成本。“金太阳工程”重在对初始投资进行补贴,对于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收购除自用外的多余电量,执行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有观点认为,该上网电价水平过低,不能为项目业主带来合理利润。但从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看,不少用户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业主是第三方投资者,并非建筑物业主,且所发电量不是主要用于自用,而是作为独立发电站运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出台相关电价执行办法,地方电网企业缺乏操作依据。

二是光伏发电并网易产生谐波、三相电流不平衡,输出功率不确定性易造成电网电压波动、闪变。因此,需要满足一定的并网技术标准。2005年发布的《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为指导性国家标准,且已超使用期限。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试行),但该标准对光伏电站分类较为粗放,缺少有针对性的细化条款。千瓦级小型屋顶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可能是未来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重要发展方向,但该标准并没有对接入220伏居民电压的技术要求作出相应规定。

三是由于国外光伏发电设备价格远高于国内价格,光伏发电设备供货商在国内市场以次充好的问题较为突出,同时特许权招标项目业主和“金太阳工程”业主为了压缩成本,也倾向于采购低价设备,由此导致工程质量难以保障。尽管我国光伏产品检测和入网检测机构已经具备检测能力,但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的检测认证管理办法。目前,绝大部分光伏发电项目无法达到电网企业现行的并网技术标准,导致光伏发电设备并网运行时会对电网的安全稳定产生一定影响。

为了规范光伏发电行业发展秩序,促进产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在内的各方共同努力。笔者提出以下建议:首先,为了防止无序发展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严把规划关,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光伏发电发展规划。以中长期规划指导年度规划,以年度规划指导项目核准。规范项目核准程序,避免“一哄而上”。

其次,电网企业应以积极的姿态和严格的要求对待光伏发电并网问题。一方面,要从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国家能源战略大局出发,积极推动光伏并网工作;另一方面,要以严格的管理规范行业的发展。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填补标准空白,滚动修订完善现有标准。

最后,在政策驱动条件下,光伏发电产业的发展有赖于明确的市场预期和发展前景,应在总结特许权招标经验的基础上,尽快确定光伏发电上网的分资源区标杆电价政策,并建立滚动调整机制。同时,还应拓宽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基金的资金来源,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电价附加水平,确保财政支持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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